
(1).謂避世人議論。 隋 王通 《中說·禮樂》:“或問 嚴光 、 樊英 名隱。子曰:‘古之避言人也。’” 阮逸 注:“避毀譽之言而已。” 明 沉德符 《野獲編·科場·閣臣典試》:“又至庚戌科,則内閣三人,首輔 王太倉 不至,次輔 李晉江 以避言杜門,僅次輔 葉福清 一人在閣。”
(2).謂他人以惡相加或口出不遜則走避之。《宋書·隱逸傳序》:“賢者避地,其次避言。” 南朝 梁 沉約 《高士贊》:“亦有哲人,獨執高志,避世避言,不友不事。” 宋 王向 《公默先生傳》:“君子貴行道信於世,不信貴容,不容貴去,古之避地避色避言是也。”參見“ 辟言 ”。
漢語詞典中“避言”為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避免談論或刻意回避某些話題”。該詞由“避”(躲避)與“言”(言論)構成複合結構,表達對特定内容的言語規避。《禮記·曲禮》中“諱名不諱姓”的避諱傳統,可佐證古人通過語言避讓表達尊重的文化心理。
從語義演變角度,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延伸出“因敏感、忌諱或禮節需要而選擇性沉默”的語用特征。例如《現代漢語規範詞典》收錄的“避談”一詞,與“避言”存在近義關聯性,均指向語言交際中的信息過濾行為。
在語用功能層面,“避言”常涉及三種語境:一是涉及隱私保護的緘默(如《民法典》規定的隱私權條款);二是政治外交辭令中的策略性保留;三是傳統文化中的禁忌避諱,如年節期間規避不吉利詞彙的民俗現象。
“避言”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以下兩層含義:
指主動回避外界的非議或輿論壓力。這一用法常見于古代文獻中,強調通過謹慎言行或隱退來避免陷入紛争。例如:
指當他人以惡意相加或口出惡言時選擇退避,避免正面沖突。例如:
建議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含義,如需深入探讨古代用法,可參考《中說》《宋書》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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