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诏書。《晉書·儒林傳·徐邈》:“遷中書侍郎,專掌綸詔,帝甚親昵之。” 前蜀 韋莊 《和鄭拾遺秋日感事一百韻》:“佇歸 蓬島 後,綸詔潤青緗。”
“綸诏”是中國古代政治文化中的專有詞彙,具體含義及用法如下:
指君主或皇帝發布的正式诏書,具有最高權威性,用于頒布政策、下達命令或賞罰官員。該詞由“綸”與“诏”複合而成:
現代漢語中偶作比喻,形容具有絕對效力的指令(如“上級綸诏”),但此用法非主流。
該詞在《晉書》《全唐詩》等古籍中高頻出現,印證其作為正式公文術語的曆史地位。
《綸诏》(lún zhào)是一個成語,指把捆成串的書信、奏折等撒開來分解開。在古代的官方文件處理中,為了便于整理和保存,信件會被用綸繩束縛成捆,這樣可以保證不丢失或混淆。當文件需要處理時,便将綸繩解開,逐一處理。
《綸诏》的拆分部首是纟(纟是綸的上部),诏(诏是綸的下部)。綸的筆畫數為6,诏的筆畫數為11。
《綸诏》最早出現在《後漢書·楊彪傳》中,記載了楊彪被任命為冀州刺史後,得到一捆綸繩包含的信件,需要開展處理工作。
繁體字中,綸和诏的形狀與簡體字完全一樣。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綸的古代寫法為“綸”,其中“絲”代表綸的含義。诏的古代寫法為“鳥”和“告”的組合,表示傳遞命令或喻示。
1. 楊彪打開捆綁的《綸诏》,開始處理信件中的重要事務。
2. 領導的辦公桌上堆滿了各種綸诏,需要閱讀和回複。
- 綸繩:指由絲繩等相互交織編織而成的繩子。
- 文件:指用來記錄、保存和傳遞信息的書面材料。
- 處理:指對事物進行操作、安排、解決等。
未有近義詞。
未有反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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