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斤量計算。 宋 陸遊 《買魚》詩之二:“兩京春薺論斤賣,江上鱸魚不直錢。” 明 湯顯祖 《嗤彪賦》:“見其弱而可弄,牽以售而論斤。”《讀書》1985年第2期:“例如觀妙齋刊《無聲詩史》,是刻得極精美的書,過去在舊書店裡定價極高,但在三十年前,其價值卻隻少高于論斤的紙價。”
“論斤”是漢語中具有計量屬性的短語,其核心含義指以重量單位“斤”作為計算基準進行商品交易或物品分配。從構詞法分析,“論”為動詞性語素,表“按照、依據”的判定關系;“斤”為名詞性量詞,源自古代度量體系,現為市制單位(1斤=500克)。
該詞常見于商貿語境,例如:“海鮮市場常以論斤計價”“農戶出售水果多采用論斤交易”。其使用突顯物品的标準化計量特征,與“論件”“論個”等計量方式形成互補關系。在語義演變過程中,“論斤”逐漸衍生出比喻義,如“論斤稱的學問”指代缺乏深度的知識積累方式,此用法多見于口語表達。
權威辭書釋義顯示,“論”作為介詞時,與“斤”組合構成“論+量詞”結構,該構式在元代白話文獻中已見用例,反映中國古代商品經濟的發展軌迹。現代漢語規範用法中,強調該短語需搭配具體商品名稱,形成“商品+論斤賣”的完整語義單元。
“論斤”一詞的含義可從字面組合和成語用法兩個層面理解,具體解釋如下:
字面解釋
“論”指按照、依據,“斤”是中國傳統市制重量單位(1斤=500克),組合後表示按重量單位計算或衡量物品。例如宋代陸遊詩中“兩京春薺論斤賣”,明代湯顯祖《嗤彪賦》中“牽以售而論斤”均指按斤兩定價的交易方式。
工具引申義
“斤”本義為斧類工具(如《莊子》中“釿鋸制焉”),因此“論斤”在古文中偶見與砍伐相關的動作描述,但此用法較少見。
作為四字成語“論斤估兩”(或“斤斤計較”)的縮略形式,形容過分計較瑣碎事物或價值。例如:
如需進一步了解“斤”的字形演變或具體古籍用例,可查閱漢典等權威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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