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假借事物。
2.引申為寄情意于事物。
“托物”是漢語中常見的文學表達手法,其核心含義是通過對具體事物的描寫,寄托抽象的情志或哲理。根據多個權威來源的綜合解釋,具體可分為以下兩類:
假借事物
指借用具體事物作為載體,如《韓非子》中提到的“設詐托物以來親”,即通過事物隱含道理或意圖(提及)。
寄情意于事物
通過描寫事物來抒發情感,如元代王恽在《李夫人畫蘭歌》中借蘭花表達高潔品格(例證)。
建議結合具體文學作品(如《離騷》中的香草美人手法)進一步體會其運用場景。
《托物》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把物品交給他人保管”。通過這個詞,可以表達将某物交給他人進行保管、委托代為保管的意思。
《托物》的拆分部首是手,筆畫數為8畫。
《托物》源于古代的漢字演變過程。由于物品較重或不便攜帶,人們将其托付給他人保管,以減輕自身負擔。根據這種行為,形成了“托物”這一詞彙。
繁體字“托物”與簡體字相同,即“托物”。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中,托物的字形與現代有所不同。具體來說,在古代的寫法中,“托”字的下部字形是“乇”,意為折疊的紙張;“物”字的上部字形是“牛”,意為牛的形狀。因此,古代的漢字寫法中,“托物”是由“乇”和“牛”兩個部分組成的。
1. 他托物給我,讓我保管好。
2. 我将鑰匙托物給他,不用擔心丢失了。
3. 他信任我,把重要文件托付給了我,讓我托物保管。
托運、托兒所、托管、托人、委托、信托
寄存、存放、保管、交托
自管、自存、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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