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奴;仆從。《漢書·鮑宣傳》:“蒼頭廬兒,皆用緻富。” 顔師古 注引 孟康 曰:“ 漢 名奴為蒼頭。諸給殿中者所居為廬,蒼頭侍從,因呼為廬兒。” 唐 韋應物 《長安道》詩:“既請諸侯封部曲,還将金印授廬兒。” 宋 葉適 《周君南仲墓志銘》:“今廟堂無能,盡出胥吏,蒼頭廬兒,幹政接踵。”
"廬兒"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特質的稱謂詞,其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解析:
一、詞義解析 "廬兒"本義指古代侍從、奴仆類人群,特指依附于權貴階層的低等仆役。《漢語大詞典》将其解釋為"家奴;侍從",強調其身份依附性特征。該詞最早見于《漢書·蕭望之傳》"皆廪饩(linxì)臧給,富比廬兒",顔師古注曰"廬,賤役也"。
二、詞源考據 該詞構成遵循古漢語偏正式構詞法:
三、用法特征
(本文釋義綜合參考《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1992年版、《辭源》第三版)
“廬兒”是一個多義且存在解釋差異的詞彙,需結合不同來源綜合分析其含義:
曆史文獻依據
該詞最早見于《漢書·鮑宣傳》中“蒼頭廬兒,皆用緻富”,顔師古注引孟康解釋:“漢名奴為蒼頭。諸給殿中者所居為廬,蒼頭侍從,因呼為廬兒”。唐代韋應物《長安道》詩句“還将金印授廬兒”也延續了這一用法。
詞義解析
“廬”指漢代宮廷侍從的居所,“兒”為名詞後綴,合稱代指依附于權貴的仆從或低級官吏,含貶義色彩。
現代語境中的衍生義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将其解釋為成語,指“簡陋的住所”,由“廬”(茅屋)與“兒”(表小)組合而來,用于形容清貧的生活環境。宋代陸遊詩句“廬兒燈火幾點”即用此意象。
使用場景
多見于詩詞或文學創作,表達隱逸、質樸的生活狀态,但此用法在古籍中未見直接依據,可能是現代對字面的拆分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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