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酒具的總稱。 清 鄭燮 《範縣署中寄舍弟墨第二書》:“其内茅屋二間,一間坐客,一間作房,貯圖書、史籍、筆、墨、硯瓦、酒董、茶具其中,為良朋好友、後生小子論文賦詩之所。”
(2).指精于鑒别酒味的人。 清 曹寅 《南轅雜詩》之八:“ 婁江 酒董别酸甜,上第 青 齊 落二三。”
酒董,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可從曆史語義與功能屬性兩方面解析:
1. 詞源與職能定義
“酒董”最初見于明清文獻,特指宴席中監管酒水、協調飲宴流程的專職人員。其職能涵蓋品鑒酒品質量、安排斟酒次序及維護宴飲禮儀,類似于古代飲食文化中的“酒禮執行官”。該詞由“酒”與“董”(取“督察”之義)複合構成,凸顯監督管理的核心職責。
2. 社會文化延伸
在江南文人圈層中,“酒董”衍生出雅集主持者的文化意涵。明代張岱《陶庵夢憶》記載,文人雅士常推舉精通酒器鑒賞、熟知釀酒工藝者為“酒董”,負責雅集酒具陳列與品酒賦詩流程,成為士大夫階層風雅社交的重要角色。
3. 現代語義轉化
當代語境下,該詞延伸指代具備專業酒類知識并主導品酒活動的權威人士。部分方言區仍保留“酒席總管”的古義,強調其在宴會中協調酒水供應與賓客互動的實際職能。
“酒董”是一個漢語詞語,主要有以下兩種含義:
酒具的總稱
指與飲酒相關的器具統稱,例如酒杯、酒壺等。這一用法在清代文獻中可見,如鄭燮《範縣署中寄舍弟墨第二書》提到“貯圖書、史籍、筆、墨、硯瓦、酒董、茶具其中”,此處“酒董”即代指酒具。
精于鑒别酒味的人
形容對酒的品質、口感有深刻鑒賞能力的人。例如清代曹寅在《南轅雜詩》中寫道:“婁江酒董别酸甜”,即指擅長品評酒味的人。
如需進一步探究,可參考《漢典》等權威辭書,或清代文獻中的具體用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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