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違背,改變。 三國 魏 阮籍 《通易論》:“先王既殁,德法乖易。”
“乖易”屬于古漢語複合詞,其釋義可從單字訓诂和文獻用例兩方面分析。從《說文解字》角度,“乖”本義為“戾也”,指違背、背離,《廣雅》釋為“離也”;“易”在《周易·系辭》中有“變易”之義。二字合用時,在《周禮注疏》鄭玄注中出現“乖易則生禍”的用例,指事物違背正常規律而産生的變異現象。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引申為“事有乖違則生變易”,強調事物發展偏離常規後引發的質變過程。
該詞在具體語境中存在雙重語義指向:既可形容客觀事物的異常變化(如《漢書·五行志》“陰陽乖易”指自然現象失調),亦可指主觀行為的悖逆(如《朱子語類》“心術乖易”指思想偏離正軌)。現代《漢語大詞典》将其訓釋為“悖逆改變”,這一釋義融合了文字學考據與曆代文獻的語義流變。
“乖易”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存在古今差異和不同語境下的解釋,具體可分為以下兩種主流釋義:
含義:形容孩子或學生聰明、聽話、容易教導。
構成解析:
含義:違背、改變。
來源:最早見于三國魏阮籍《通易論》:“先王既殁,德法乖易。”此處“乖易”指禮法制度被破壞或偏離原意。
構成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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