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manage]∶總領;總管
又令陶宗旺把總監工,掘港汊、修水路、開河道。——《水浒傳》
(2) [(in old China)a company officer]∶明清兩代鎮守某地的武官,職位次于千總
帶兵的也還是先前的老把總。——魯迅《阿Q正傳》
(1).總管。《水浒傳》第四四回:“又令 陶宗旺 把總監工,掘港汊,修水路,開河道。”
(2). 明 清 各地總兵屬下以及 明 駐守京師三大營、 清 京師巡捕五營皆設把總,為低級武官。 清 代 四川 、 雲南 等省土司也設有土把總。 清 劉獻廷 《廣陽雜記》卷三:“ 宣化 等驛,原屬把總管理,故有軍夫名色。” 魯迅 《呐喊·阿Q正傳》:“帶兵的也還是先前的老把總。”
“把”字在漢語中的詳細釋義
指用手握住或掌控某物,引申為掌控、主持。
例:把舵、把關。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
來源:《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例:把書讀完、把門關上。
來源:呂叔湘《現代漢語八百詞》,商務印書館。
指器物上便于握持的部分,如“刀把”“門把手”。
來源:《古代漢語詞典》,中華書局。
來源:《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
注:以上釋義綜合權威漢語工具書,引用來源均為學界公認經典辭書。實際使用中,“把”的介詞功能(“把”字句)是漢語語法的重要特點,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處置、緻使等語義。
“把總”一詞的含義可從曆史官職和現代語義兩個維度解釋,具體如下:
基本定義
“把總”是明、清時期的低級武官職位,隸屬總兵或地方軍隊,負責地方防務或特定軍事任務。例如清代駐守京師的巡捕五營及土司制度中均設此職。
職責與等級
動詞含義
在《水浒傳》等古典文學中,“把總”可作動詞,表示“總管、統籌”,如“把總監工”即指全面負責工程管理。
現代引申義
部分詞典将其解釋為“掌握全局的人”,強調統領和決策能力,如團隊領導者需“把總”協調各方工作。
“總”本義為聚合、統領,如“總結”“總裁”等詞均體現“整體性”和“權威性”。這一含義貫穿于“把總”的官職職能及統籌管理的内涵中。
“把總”原為曆史軍事職位,後衍生出統籌管理的抽象含義。需結合語境判斷其具體指向,如曆史文獻多指官職,文學作品或現代用法可能側重其動詞性。更多細節可參考《辭海》《漢典》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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