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酒具的总称。 清 郑燮 《范县署中寄舍弟墨第二书》:“其内茅屋二间,一间坐客,一间作房,贮图书、史籍、笔、墨、砚瓦、酒董、茶具其中,为良朋好友、后生小子论文赋诗之所。”
(2).指精于鉴别酒味的人。 清 曹寅 《南辕杂诗》之八:“ 娄江 酒董别酸甜,上第 青 齐 落二三。”
酒董,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可从历史语义与功能属性两方面解析:
1. 词源与职能定义
“酒董”最初见于明清文献,特指宴席中监管酒水、协调饮宴流程的专职人员。其职能涵盖品鉴酒品质量、安排斟酒次序及维护宴饮礼仪,类似于古代饮食文化中的“酒礼执行官”。该词由“酒”与“董”(取“督察”之义)复合构成,凸显监督管理的核心职责。
2. 社会文化延伸
在江南文人圈层中,“酒董”衍生出雅集主持者的文化意涵。明代张岱《陶庵梦忆》记载,文人雅士常推举精通酒器鉴赏、熟知酿酒工艺者为“酒董”,负责雅集酒具陈列与品酒赋诗流程,成为士大夫阶层风雅社交的重要角色。
3. 现代语义转化
当代语境下,该词延伸指代具备专业酒类知识并主导品酒活动的权威人士。部分方言区仍保留“酒席总管”的古义,强调其在宴会中协调酒水供应与宾客互动的实际职能。
“酒董”是一个汉语词语,主要有以下两种含义:
酒具的总称
指与饮酒相关的器具统称,例如酒杯、酒壶等。这一用法在清代文献中可见,如郑燮《范县署中寄舍弟墨第二书》提到“贮图书、史籍、笔、墨、砚瓦、酒董、茶具其中”,此处“酒董”即代指酒具。
精于鉴别酒味的人
形容对酒的品质、口感有深刻鉴赏能力的人。例如清代曹寅在《南辕杂诗》中写道:“娄江酒董别酸甜”,即指擅长品评酒味的人。
如需进一步探究,可参考《汉典》等权威辞书,或清代文献中的具体用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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