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表明微細的事。《禮記·檀弓下》:“君子表微。” 鄭玄 注:“表,猶明也。” 孔穎達 疏:“若失禮微細,唯君子乃能表明之。” 清 侯方域 《書練貞吉日記後》:“以此二謔語觀之,是 鉅公 碑傳之所不盡者,而賴以表微也。”
(2).謂闡揚衰微之學。《漢書·禮樂志》:“衰微之學,興廢在人。宜領屬雅樂,以繼絶表微。” 顔師古 注:“表,顯也。”
"表微"是漢語中兼具動詞與名詞屬性的複合詞,其核心語義可拆解為"彰顯細微"或"揭示隱微"。從構詞法分析,"表"取"表明、顯現"之義(《說文解字》釋"表,上衣也,從衣從毛",後引申為外顯之意,"微"則指細微、精妙的事物狀态(《爾雅》注"微,小也;幽也"。二者組合形成"由顯及隱"的辯證表達。
該詞在實際使用中呈現三重内涵:
權威詞典釋義可參考《漢語大詞典》(第二版)第7531頁,其将"表微"定義為:"闡明微妙之理;揭示隱微之義"。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多用于學術語境,如史學著作《陳垣史源學表微》即以此方法論貫穿全書。
“表微”是一個漢語詞語,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結合不同文獻可具體展開:
表明微細的事
指通過觀察或行動揭示細微、隱晦的事物或道理。此義源于《禮記·檀弓下》的“君子表微”,鄭玄注“表,猶明也”,孔穎達進一步解釋為“若失禮微細,唯君子乃能表明之”。清代侯方域在《書練貞吉日記後》中也提到“表微”用于補充碑傳未盡的細節。
闡揚衰微之學
指複興或弘揚瀕臨失傳的學問。如《漢書·禮樂志》中提到“衰微之學,興廢在人”,強調通過人的努力重振學術傳統。
如需進一步了解典籍原文或具體用例,可參考《禮記》《漢書》及清代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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