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acrifice;oblation;sacrificial offering] 祭祀用品
祀神供祖所用的物品。 元 吳萊 《憶寄方子清》詩:“生徒脩棗脯,祭品授葅臡。”《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五六回:“他寫了‘節烈可風’四個字,做了匾,送給 李壯 懸掛;又辦了祭品,委了典史太爺去祭那婆娘。” 魯迅 《彷徨·祝福》:“看四嬸裝好祭品,﹝ 祥林嫂 ﹞和 阿牛 将桌子擡到堂屋中央。” 徐遲 《牡丹》七:“ 喜兒 依靠祭品延續她的生命,而她不愁衣食。但她卻自己是那祭台上的羔羊。”
祭品,指在祭祀儀式中供奉給神靈、祖先或鬼魂的物品,是溝通人神、表達敬意與祈願的重要媒介。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詳細闡釋:
"祭"字本義為以手持肉獻于神主前,"品"指物品或種類。合稱"祭品"即專用于祭祀的供物。《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祭祀時供奉給神靈、祖先等的物品。" 其核心在于通過物質供奉實現精神層面的溝通與緻敬。
飲食類
最傳統的形式,包括:
器物與象征物
自然品與人工品
鮮花、香燭、清水等表達清淨虔誠,現代亦含糕點、水果等簡化形式。
祭品是"敬天法祖"思想的物質載體,《說文解字》釋"祭"為"祭祀也,從示,以手持肉",強調以物通神。
古代禮制中,祭品種類與數量體現社會等級,如天子用太牢,諸侯用少牢。
通過供奉換取神靈庇佑,如《詩經·小雅》載"以享以祀,以介景福"。
早期祭品多含血食犧牲,儒家提倡"敬神而遠之"後,逐漸重視儀式精神性。現代祭品更趨簡化與文明化,如以鮮花代三牲,電子祭品興起,但核心的追思與崇敬内涵不變。
權威參考來源:
祭品是祭祀活動中向神靈、祖先或超自然力量敬獻的特定物品,其含義和形式在不同文化中具有多樣性。以下是綜合多個資料的解釋:
祭品指祭祀儀式中使用的供奉物品,承載着溝通人神、表達敬意的功能。根據《儒林外史》等古籍記載,祭品需潔淨且種類豐富,包含犧牲、茶酒、瓜果等。
動物犧牲
植物與器物
包括五谷、鮮花、衣物等非動物類物品,如《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描述的棗脯、葅臡。
特殊形态
古代存在活人獻祭的極端形式,如ACG文化中的"生贄"屬性,但現代已罕見。
詞語 | 對象 | 特點 | 示例 |
---|---|---|---|
祭品 | 神靈/祖先 | 伴隨祭祀儀式 | 太牢、鮮花 |
供品 | 宗教神佛 | 日常持續性供奉 | 香燭、淨水 |
貢品 | 朝廷/君主 | 政治屬性 | 珍寶、特産 |
現代語境中,"祭品"可比喻為實現目标而犧牲的人或物,如文學作品中的"劇情祭品"。這一用法源于古代獻祭行為的象征意義轉化。
注:完整曆史演變及地域差異可參考、9的祭祀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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