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設在渡口的負責檢察的官吏。《隋書·食貨志》:“又都西有 石頭津 ,東有 方山津 ,各置津主一人,賊曹一人,直水五人,以檢察禁物及亡叛者。”
“津主”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曆史文獻和現代用法區分:
一、古代官職含義
指古代渡口設置的檢察官吏,負責盤查過往商旅、稽查違禁物品及逃亡者。
二、現代引申含義
部分現代詞典将其解釋為“主持會議或活動的主要負責人”,可能由“津”(要地)與“主”(主導者)組合引申而來。但此用法缺乏廣泛文獻佐證,權威性存疑。
使用建議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隋書》原文或權威曆史詞典。
《津主》是一個漢語詞語,意思是指執掌津河一帶之主的人或機構。
《津主》的拆分部首是水字旁,拼音為jīn。它的總筆畫數為9。
《津主》一詞最早出現在《漢書·地理志》中,描述了一位掌管津河流域的官員或領導。
《津主》的繁體字為「津主」。
在古代寫作《津主》時,它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古時以篆書為主要書體,所以其字形較為古樸,可能有一些差異。
1. 這位津主在河流管理方面才幹出衆,受到了許多人的贊賞。
2. 津主每年都要負責河流的清理工作。
津渡、津城、津口、津橋、津泊、津貼
渡頭、口岸、渡口、泊地
津主的反義詞是「津民」,意為受津主統治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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