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主的意思、津主的詳細解釋
津主的解釋
古代設在渡口的負責檢察的官吏。《隋書·食貨志》:“又都西有 石頭津 ,東有 方山津 ,各置津主一人,賊曹一人,直水五人,以檢察禁物及亡叛者。”
詞語分解
- 津的解釋 津 ī 渡水的地方:津渡。關津。津要。問津。 口液,唾液:津液。津津有味。 汗:遍體生津。 滋潤,補:津潤。津貼。 中國天津市的簡稱。 筆畫數:; 部首:氵; 筆順編號:
- 主的解釋 主 ǔ 權力或財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腦:主人。物主。失主(失掉財物的人)。當家作主。 舊時臣子稱君王,下級稱上級,仆人稱家主:君主。主上。 對事物的意見或認為應當如何處理,決定:主張。主見。主意。主義
專業解析
"津主"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古代管理渡口或關卡的官吏。具體釋義如下:
-
基本釋義:
- 津:本義指渡口,是河流上船隻停靠、人員貨物擺渡的地方。引申為交通要沖或關卡。
- 主:指主管、掌管、負責人。
- 津主:合起來指掌管渡口事務的官員或負責人。其職責包括管理渡船、征收渡稅(過路費)、維持渡口秩序、稽查過往行人貨物等。類似于後世的“渡口管理員”或“關卡吏”。
-
曆史背景與職能:
- 在中國古代,尤其是交通不發達、河流衆多的時期,渡口是重要的交通節點和稅收來源地。朝廷或地方官府會設置專門的官員進行管理。
- “津主”作為基層官吏,其職位可能由官府直接任命,也可能由地方有勢力者擔任(需向官府負責)。他們代表官方行使管理權。
- 職責不僅限于擺渡,還涉及治安(稽查奸宄)、稅收(征收津稅)等,是維護地方交通秩序和經濟利益的重要角色。唐代杜佑所著《通典》等史籍中,對地方官職的設置有所記載,其中就包含管理關津的職責。
-
文獻例證與使用:
- 該詞多見于古代史書、政書、筆記小說等文獻中,用以描述地方行政或交通管理中的具體職務。
- 例如,在記載唐代官制的《唐六典》及相關史料中,雖未直接列出“津主”一職,但地方上管理關津的職責是明确存在的,常由地方官吏(如州縣的佐官或專門設置的津吏)承擔,其職能與“津主”描述相符。後世文獻在追述或描述類似職能時,會使用“津主”一詞。
- 來源參考:釋義主要依據《漢語大詞典》(漢語大詞典出版社)等權威辭書對“津”和“主”的釋義及複合詞“津主”的解析。曆史背景部分參考了古代典章制度文獻如《通典》(杜佑)、《唐六典》等關于地方官職和關津管理的記載(無直接引用鍊接,内容基于學術共識)。
-
現代使用與延伸:
- “津主”是一個典型的古語詞,在現代漢語中已不再作為正式官職名稱使用。它主要出現在曆史研究、古籍閱讀、文學創作(尤其是曆史題材)等語境中。
- 理解這個詞有助于我們認識古代社會的交通管理、稅收制度和地方行政運作的一個側面。
“津主”指古代負責管理渡口事務、征收渡稅、維持秩序的官吏,是特定曆史時期交通與行政管理體系中的基層職務。其釋義基于古代漢語詞彙含義及曆史典章制度記載。
網絡擴展解釋
“津主”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曆史文獻和現代用法區分:
一、古代官職含義
指古代渡口設置的檢察官吏,負責盤查過往商旅、稽查違禁物品及逃亡者。
- 曆史依據:據《隋書·食貨志》記載,南朝和隋朝在重要渡口(如石頭津、方山津)設津主,配備下屬人員執行檢察任務。
- 職能延伸:除渡口管理外,也涉及交通要地的治安維護,類似關卡職責。
二、現代引申含義
部分現代詞典将其解釋為“主持會議或活動的主要負責人”,可能由“津”(要地)與“主”(主導者)組合引申而來。但此用法缺乏廣泛文獻佐證,權威性存疑。
使用建議
- 學術或曆史語境中,優先采用古代官職釋義,并引用《隋書》等史料。
- 現代場景若需使用,建議結合上下文明确語義,避免歧義。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隋書》原文或權威曆史詞典。
别人正在浏覽...
班女扇豹胡禀度瞋忿赤髭白足畜家春霁典護動産東庑方侯帆樯佛書幹巴利脆高情厚誼很戾畫地爲牢桓友華簪混熀假髻監誓腳纏驕寵婕妤怨雞肥肌肉蹶劣慷喟老身脔卷銮坡綠色枚進夢境夢中說夢謀歡陴塢千葉蓮清方秋興熱人三不開三谟山齋神助失衡實際事款則圓十親九眷司戶司花通直王公翫寇烏絲行兀顔先手小妖懈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