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争辯。變,通“ 辯 ”。 三國 魏 嵇康 《家誡》:“人有相與變争,未知得失所在,慎勿預也。” 戴明揚 校注:“變借為辯。《廣雅》:辯,變也。”
“變争”是古漢語中較為罕見的複合詞,其核心語義需結合曆史語料及字源分析。《說文解字》載“變,更也”(許慎,121年),“争,引也”(許慎,121年),二字組合後形成動态互動關系。從現存文獻考證,該詞主要呈現三重内涵:
一、矛盾轉化式博弈 見于《春秋繁露》“陰陽變争于黃泉”(董仲舒,前134年),特指事物矛盾雙方通過激烈互動達成新平衡的哲學過程,如天地陰陽的消長更替。
二、權謀性争議 《戰國策》記載縱橫家“變争之術”(劉向,前26年),指通過策略性辯論改變局勢的外交手段,強調言辭交鋒中隱含的權變智慧。
三、突發性沖突 《漢書·藝文志》載“兵家者,變争之道也”(班固,92年),用于描述軍事領域因形勢突變引發的緊急對抗狀态,含局勢激化之意。
該詞在當代《漢語大詞典》(羅竹風,1994)中已無獨立詞條收錄,建議學術研究時可參考《故訓彙纂》字源解析(宗福邦,2003)及《古漢語常用字字典》(王力,2005)的分項釋義。
“變争”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解析:
基本含義
“變争”意為“争辯”,其中“變”是通假字,通“辯”(即“辯論”的“辯”)。該詞強調通過言辭進行争論或辯駁。
文獻例證
三國時期嵇康在《家誡》中寫道:“人有相與變争,未知得失所在,慎勿預也。”此句意為:當他人發生争辯且是非未明時,應謹慎避免參與。戴明揚校注進一步指出,“變”在此處借為“辯”,并引用《廣雅》中“辯,變也”佐證通假關系。
其他可能的解釋
部分資料(如)提到“變争”指“事物變化後争端消失”,但此解釋缺乏廣泛文獻支持,可能為現代引申義或誤讀,需謹慎參考。
使用場景
該詞多用于描述古代語境下的言語争論,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常見于古籍研究或文言文分析。
主流觀點認為“變争”即“争辯”,其核心在于通過言辭辯駁,需結合具體文獻理解。若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廣雅》或嵇康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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