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時國有事,祭神而告之。 清 陳康祺 《郎潛紀聞》卷十二:“天子為元元祈福,遣大臣分行祭告。” 清 袁枚 《隨園詩話》卷二:“ 乾隆 庚辰,奉使祭告嶽瀆。”
祭告是漢語中由"祭"與"告"構成的複合動詞,其核心含義指向神靈或祖先禀告重大事項并舉行祭祀儀式的行為。據《漢語大詞典》記載,該詞最早見于《尚書·舜典》"歲二月,東巡守,至于岱宗,柴,望秩于山川"的記載,其中"柴"即祭天儀式,隱含着向天地禀告巡狩之功的意味。
從構詞法分析,"祭"字甲骨文作"",象手持肉獻于神主之形,本義為以牲禮敬神;"告"字金文作"",從口從牛,表示以犧牲禱告神明。二字組合形成遞進式複合動詞,強調祭祀行為與禀告目的的雙重内涵。
在具體使用場景中,祭告包含三個要素:一是祭祀對象為神靈或祖先,二是禀告内容多為國家大事或家族要務,三是遵循特定禮儀程式。《禮記·王制》載"天子将出,類乎上帝",說明古代帝王出征前必行祭天告廟之禮,這種制度化的儀式至今仍在黃帝陵公祭等傳統文化活動中延續。
現代漢語中,該詞的語義場已擴展至非宗教領域,如"祭告英靈""祭告先賢"等用法,但核心仍保持通過儀式性行為表達重大信息傳遞的特征。據中國社會科學院《現代漢語詞典》釋義,其基本義項為"舉行祭祀向神靈或祖先報告",在語義演變中始終保持着莊重、正式的語用特征。
“祭告”是中國傳統文化中的一種重要儀式,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來源進行解釋:
指通過祭祀儀式向祖先或神明表達敬意、感恩或祈福,常見于國家大事或重要活動前的宗教性告示。核心目的是通過儀式實現人與神靈、祖先的溝通。
祭告不僅是宗教儀式,更是維系宗法制度、傳承孝道文化的重要載體,體現了古代“天人感應”的思想。例如台灣回歸時,同胞曾通過祭告黃帝陵宣告重歸祖國。
提示:如需具體古籍原文或更多案例,可參考《郎潛紀聞》《隨園詩話》等文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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