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冒用帝王的稱號。《漢書·揚雄傳下》:“諸儒或譏以為 雄 非聖人而作經,猶 春秋 吳 楚 之君僭號稱王,蓋誅絶之罪也。”《文選·陳琳<檄吳将校部曲文>》:“逆賊 宋建 ,僭號 河首 ,同惡相救,并為脣齒。” 李善 注引《魏志》:“初, 隴西 宋建 ,自稱 河首 平漢王 。” 宋 曾敏行 《獨醒雜志》卷四:“裡中有峻嶺,號曰 王嶺 ,相傳 彭玗 反于 吉州 ,僭號稱王, 南唐 遣兵征之, 彭玗 數敗,遂退保於此以死守。”《三國演義》第九八回:“ 孫權 不久必将僭號稱尊,如稱尊號,恐陛下伐之,定先入寇也,臣故欲以兵待之。” 清 俞正爕 《癸巳類稿·台灣府屬渡口考》:“ 朱一貴 以 康熙 六十年四月僭號 永和 。”
(2).超越本分的封號。《漢書·師丹傳》:“故 定陶太後 造稱僭號,甚悖義禮。”
僭號(jiàn hào)是一個具有特定曆史文化内涵的漢語詞彙,主要指冒用帝王或尊者的名號、稱號,暗含逾越本分、非法自封的貶義。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指超越身份、冒用職權或名分。《漢語大詞典》釋為“超越本分,冒用在上者的職權、名義行事”,強調對等級秩序的破壞。
此處指稱號、尊號,特指帝王、諸侯或宗教領袖的正式名號(如帝號、年號、封號)。
綜合《辭源》釋義,指“冒用帝王的尊號”,即非正統統治者擅自使用天子或諸侯的稱號,以僭越手段宣稱權威。
僭號行為常見于中國分裂時期或政權更疊之際,例如:
儒家禮制強調“名正言順”,僭號被視作以下行為的象征:
注:以上文獻鍊接與書目均為可查證的學術資源,釋義結合經典工具書與史學著作,确保考據嚴謹性。
“僭號”是一個漢語成語,讀音為jiàn hào,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綜合解釋:
指擅自冒用他人的名號、頭銜或地位,尤其是超越自身身份或權力範圍的行為。這種行為通常被視為不道德或違反正統禮法。
冒用帝王稱號
常見于曆史語境,如諸侯或權臣未經授權自稱皇帝或使用帝王專屬稱號。例如《漢書》提到“僭號稱王”,三國時期袁術在壽春自稱皇帝即屬此類。
超越本分的封號
指封號或頭銜超出自身等級,如漢代定陶太後被批評“造稱僭號”。
現也可比喻職場或社會中越權、冒充身份的行為,如普通員工擅自使用高管頭銜謀利。
如需更詳細的曆史案例或文獻出處,可參考《漢書》《三國志》等典籍。
比畫殘壞朝坐承允塵襟除舍除隧辭訟待阙點試躲窮貳君發見枋子翻援賦遂初公爺貫鬥才何隔紅緑帖歡傳黃花閨女篁筍僭號羯鼓解穢靜獄赆資救答決勝戰車聚衆口銳髡笞料事林業亂嗣内號内庫奴隸人杞慮清街全職搉筦沙拉山牌生塵聲音時暫水劍戍籍樞揆鼠溪貪惡恬漠圖維枉辔學步未辨菽麥微捕渦輪機攜解西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