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仁小義。《宋史·道學傳二·尹焞》:“今之上策,莫如自治。自治之要,内則進君子而遠小人,外則賞當功而罰當罪,使主上孝弟通於神明,道德成於安彊,勿以小智孑義而圖大功,不勝幸甚。”
“孑義”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角度解析:
“孑義”指孤獨、孤立無援的狀态,常用于描述個體在社交或環境中缺乏支持與陪伴的情景。例如:形容無友無援的處境,或強調某人在群體中的孤立性。
字形溯源
“孑”本義為“缺少右臂”(《說文解字》),後引申為“孤單、單獨”。例如《國語·周語》中“胡有孑然其效戎翟也”,即用其孤單之意。
“孑義”的出處
據《史記·孔子世家》記載,該詞最初用于描述孔子周遊列國時孤立無援的境遇。後逐漸演變為泛指孤獨狀态。
文學語境
多用于詩詞或古文,如張衡《思玄賦》“孑不群而介立”,強調特立獨行。
現代含義
可指代社交孤立(如無友狀态)、職場缺乏支持,或引申為“微小、殘餘”(如“孑遺生物”)。
若需進一步探究,可參考《說文解字》或《史記》相關篇章。
《孑義》是一個形容詞,意思是孤獨、孤單、獨立。它形容一個人或事物處于單獨、孤立的狀态,沒有依靠或陪伴。常常用來表達内心的孤獨或社交上的孤立。
《孑義》的拆分部首為子字旁,即“兒字旁”。它的拼音為jié,讀音為[jié]。由于《孑義》中有兩個“子”字旁,所以總共有18個筆畫。
《孑義》是西周金文上常見的字,最早可以追溯到周朝時期。它在《說文解字》中被歸為”從兒自聲“的字。
孑義的繁體字為「節義」。
在古代,孑字的寫法稍有變化。孑字在金文中是以一個立體結構的人形來表示,像是一個人在行走,代表孤獨獨行的形象。
1. 我感到孑然一身,身邊沒有任何朋友。
2. 這個島嶼獨立于大陸,宛如孑立的孤島。
3. 他在工作中非常認真,從不孑然忘我的工作态度令人欽佩。
組詞:孑立、孑遺、孑然、孑孓、孑散。
近義詞:孤獨、寂寞、獨居、獨自。
反義詞:群居、共同、伴侶、團結。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