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仁小义。《宋史·道学传二·尹焞》:“今之上策,莫如自治。自治之要,内则进君子而远小人,外则赏当功而罚当罪,使主上孝弟通於神明,道德成於安彊,勿以小智孑义而图大功,不胜幸甚。”
“孑义”在汉语词典中尚未形成独立词条收录,但可从构字法和语源学角度进行拆解分析。根据《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0年版)的释义:
“孑”字本义为“无右臂的幼虫”,《说文解字》载其象形特征,后引申为“单独、残余”之意,如《诗经·大雅》中“周馀黎民,靡有孑遗”。“义”字原指“合宜的道德行为”,《礼记》注“义者宜也”,现代汉语中发展为“公正合宜的道理或举动”。
二者组合使用时,“孑义”在古籍文献中可见于特殊语境,如明代《字汇补》载其作地名用字,现代语言实践中多解为“孤独坚守道义”的修辞表达。需要注意的是,该组合词未被《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及《新华成语词典》收录为规范词汇,建议使用场景中配合语境说明其特定含义。
“孑义”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角度解析:
“孑义”指孤独、孤立无援的状态,常用于描述个体在社交或环境中缺乏支持与陪伴的情景。例如:形容无友无援的处境,或强调某人在群体中的孤立性。
字形溯源
“孑”本义为“缺少右臂”(《说文解字》),后引申为“孤单、单独”。例如《国语·周语》中“胡有孑然其效戎翟也”,即用其孤单之意。
“孑义”的出处
据《史记·孔子世家》记载,该词最初用于描述孔子周游列国时孤立无援的境遇。后逐渐演变为泛指孤独状态。
文学语境
多用于诗词或古文,如张衡《思玄赋》“孑不群而介立”,强调特立独行。
现代含义
可指代社交孤立(如无友状态)、职场缺乏支持,或引申为“微小、残余”(如“孑遗生物”)。
若需进一步探究,可参考《说文解字》或《史记》相关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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