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期。 清 魏源 《聖武記》卷一:“十日,三路大兵十餘萬俱集,戒期入 滇 。” 清 馮桂芬 《續郡志記兵》:“凡西人攻城,先一日戒期,旦則發大礮壞其城……死士鼓鋭以濟,於煙焰中登陴入,必與戒期合。”
“戒期”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兩種含義:
指預先規定或約定的時間,強調時間上的明确性。例如:
根據佛教戒律,僧衆每年農曆四月十五至七月十五需定居寺院,專心修行,不得隨意外出。這一制度稱為“安居”,又稱“結夏”“坐臘”或“戒期”。
此期間僧衆通過集體修行、誦經等方式精進佛法,是佛教重要的傳統戒律實踐。
補充說明
戒期是指在一定時間内禁止或限制某種行為的期限。該詞的拆分部首為戈并且其中包含了8個筆畫。
“戒期”一詞來源于古代漢語,“戒”指警惕、警戒之意,“期”指時間限制。繁體字寫法為「戒期」。
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有時在“戒”字的上部還會書寫一個額外的“手”字旁,表示“提防、警惕”之意。例如,有些古籍中将“戒”字寫作“”。
1. 他對自己的健康狀況忽視了,現在醫生給他開出了一個為期一個月的飲食戒期。
2. 他上瘾了,需要在戒毒所接受一個長時間的戒期。
1. 戒除:指停止某種惡習或瘾癖的行為,認識錯誤後下定決心不再繼續。
2. 禁止:指以法律、規定或命令的形式,不允許進行某種行為。
1. 期限:指規定的時間限制。
2. 時限:指規定的特定時間。
1. 寬限:指對某種行為規定的時間限制進行延長。
2. 解禁:指之前被禁止的行為被允許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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