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特出、獨立貌。《詩·鄘風·幹旄》:“孑孑幹旄,在 浚 之郊。” 朱熹 集傳:“孑孑,特出之貌。” 陳奂 傳疏:“孑孑,猶桀桀,特立之意。” 唐 張說 《贈陳州刺史義陽王碑》:“孑孑三旐,連舳歸飛,遙遙 百越 ,經途瞻歎。” 宋 司馬光 《送茹屯田孝标知無為軍》詩:“疊鼓鳴鐃迎候新,軍牙孑孑倚 淮 津。”
(2).特立,出衆。多指才能、人品等。《資治通鑒·唐僖宗光啟元年》:“今 緒 猜刻不仁,妄殺無辜,軍中孑孑者受誅且盡,子須眉若神,騎射絶倫,又為前鋒,吾竊為子危之!” 胡三省 注:“孑孑,特立之貌。” 宋 沉遼 《宋太子中舍張傳師墓志銘》:“蓋君不以孑孑為譽,而識者默知其為能。” 清 顧炎武 《與任鈞衡》:“兄至今日而能孑孑不隨流俗,竟作羲皇上人,知所得實深。”
(3).孤單,孤寂。 唐 韓愈 《食曲河驿》詩:“而我抱重罪,孑孑萬裡程;親戚頓乖角,圖史棄縱橫。” 宋 洪邁 《夷堅丙志·小溪縣令妾》:“妾窮獨難久處,四顧孑孑,更無親戚可依,曉夕思之,惟有一死。” 清 李漁 《巧團圓·夢訊》:“小生 姚繼 ,字 克承 , 楚 之 漢陽 人也。幼失二親,長無一時,孑孑孤行于世上,亭亭獨立于人前。”
(4).細行,小惠。 唐 韓愈 《原道》:“彼以煦煦為仁,孑孑為義,其小之也則宜。” 清 陳康祺 《郎潛紀聞》卷十:“凡有字人之責者,幸勿謂煦煦孑孑,薄而不為也。”
(5).倏忽,突然。 唐 段成式 《酉陽雜俎·怪術》:“﹝ 李秀才 ﹞叱其僧曰:‘粗行阿師,争敢輒無禮,拄杖何在,可擊之!’其僧房門後有笻杖孑孑跳出,連擊其僧。”
(6).猶汲汲。急切、努力從事貌。 宋 曾鞏 《王容季墓志銘》:“﹝ 容季 ﹞為人自重,不馳騁衒鬻,亦不孑孑為名。” 清 恽敬 《姚江學案書後二》:“至 朱子 之學,其榘度繩尺與聖人之教皆一轍焉,惟兢兢然孑孑然自拔於禪。”
(7).蹙迫,艱難。 清 曾國藩 《複劉霞仙中丞書》:“ 直隸 終年亢旱,去秋未種宿麥,今歲夏收失望,疆吏對此,如坐鍼氈,公私孑孑,都無好懷。” 清 薛福成 《叙疆臣建樹之基》:“終歲所征以供地方留支之費、及水陸經制兵餉,尚覺孑孑不遑。”
“孑孑”是一個漢語疊詞,發音為jié jié,其含義根據語境不同有以下幾種解釋,綜合權威來源()歸納如下:
特立、出衆
孤單、孤寂
細小、微末
如需更詳細古籍例句或曆史演變,可參考《漢典》《說文解字》等來源。
孑孑是一個形容詞,用來形容一個人孤獨、單獨、孤立無援的狀态。它可以指一個人獨居或者是在某一方面缺乏夥伴、支持或幫助。
孑孑的部首是子字旁,即子字部首。它的筆畫數為4。
孑孑最初出現在《漢書·藝文志》中,它形容一片孤獨的竹林。隨後,孑孑也用來指一個人的孤獨狀态。
孑孑的繁體字為「孑孑」,沒有繁體的變體。
在古代漢字中,孑孑的寫法并沒有太大變化。它仍然是由子字部首以及其他組成部分構成,表示孤獨、單獨。
1. 大學生宿舍裡隻有一個孑孑的人,其他人都回家過年了。
2. 她孑孑一人住在城市裡,沒有朋友陪伴。
1. 孑然:表示孤獨無援的狀态。
2. 孑遺:指被孤立、遺留下來。
3. 孑孩:形容一個人獨自生活或處于沒有得到關愛的狀态的兒童。
1. 孤獨:指一個人獨自、孤立無助的狀态。
2. 單身:表示一個人沒有結婚或者沒有伴侶的狀态。
衆多:表示群體、衆多人的狀态。
有伴:指有朋友、夥伴、伴侶陪伴的狀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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