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敗壞;廢弛。《漢書·兒寬傳》:“曆紀壞廢, 漢 興未改正朔,宜可正。” 漢 王充 《論衡·對作》:“ 韓國 不小弱,法度不壞廢,則 韓非 之書不為。”
"壞廢"是一個較為生僻的漢語詞彙,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其含義需結合古漢語語素及文獻用例進行解析。以下從詞典學角度詳細解釋其含義及用法:
"壞"的本義
指物體毀損、倒塌。《說文解字》釋為"敗也",如《史記·秦始皇本紀》:"城壞壓境",引申為破敗、衰敗之意。
來源:《說文解字注》(清代段玉裁注本)
"廢"的本義
原指房屋傾頹,《說文解字》稱"屋頓也",後擴展為廢棄、停止功能。如《周禮·天官》:"廢置以馭其吏",指罷免官職。
來源:《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壞廢"的合成邏輯
屬同義複合詞,通過"壞"(物理損毀)與"廢"(功能喪失)的疊加,強化"徹底毀棄"的語義,常見于描述建築、器物或制度的衰亡。
曆史文獻中的用例
來源:《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權威詞典定義
《漢語大詞典》收錄該詞條,釋義為:
壞廢(壞廢):huài fèi
傾圮荒廢;破敗廢棄。多指建築物或禮制崩壞。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2卷,第1286頁
雖在現代漢語中罕見,但在文史研究中仍具價值:
來源:《古漢語詞彙學導論》(北京大學出版社)
"壞廢"屬古漢語遺存詞彙,核心語義聚焦于實體或制度的徹底毀棄與功能喪失,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物理性或象征性内涵。現代使用多見于學術文獻及曆史文本分析,日常交流中常被"廢棄""損毀""崩壞"等詞替代。
“壞廢”是一個古漢語詞彙,現代使用頻率較低,其核心含義為“敗壞;廢弛”,主要用于描述制度、法度或事物的衰敗、廢棄狀态。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該詞多見于古籍或學術讨論中,現代漢語中更常用“荒廢”“崩壞”等替代詞。例如:“法度壞廢”可理解為“法律制度瓦解失效”。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漢書》《論衡》原文,或參考《漢語大詞典》等權威辭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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