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使争鬥的雙方和解。《三國志·魏志·呂布傳》:“ 布 性不喜合鬭,但喜解鬭耳。”
“解鬭”一詞中的“鬭”是“鬥”的異體字,讀音為dòu(),本義指争鬥、對抗。該字由“鬥”演變而來,部首為“鬥”,筆畫複雜(共26畫),在古漢語中多用于表示激烈的沖突或較量。
“解鬭”可理解為解除争鬥,即通過調解或行動平息糾紛。例如在古籍中可能出現的用法:
需要注意的是,“鬭”作為繁體異體字,現代漢語已基本簡化為“鬥”,但在古文或特定語境(如姓氏、地名)中仍可能保留原字形。當前該字無其他衍生含義,使用場景較為有限。
解鬭是一個漢字詞語,它的意思是解除争鬥、化解争端、取消沖突等。它是由兩個部首組成,分别是"角"和"豕"。
解鬭的部首"角"位于左邊,它表示牛角的形狀;部首"豕"位于右邊,它表示豬頭的形狀。解鬭的總筆畫數為12筆。
解鬭這個詞來源于《說文解字》,是王力編輯的中國古代字典。在《說文解字》中,解鬭的解釋是“去除争鬥也”。這個詞也出現在其他古代文獻中,如《史記》等。
解鬭的繁體字是「解鬥」。在繁體字中,角部的形狀稍有不同,右側的"豕"部分則保持一緻。
在古時候,解鬭的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在《說文解字》中,它的寫法是「解鬬」,但發音和意思與現代的解鬭相同。
1. 他們通過對話解鬭,最終達成了共識。
2. 團隊内部發生了紛争,經過領導的調解,最終成功解鬭。
1. 解決:解決問題,消除困難。
2. 解争:化解争端,使雙方和解。
3. 解除:消除障礙,取消限制。
1. 化解:指通過協商、談判等手段消除沖突。
2. 調解:指第三方或領導幹預,促使雙方和解。
1. 争鬥:指雙方或多方之間進行激烈的争奪、鬥争。
2. 沖突:指意見、利益等不一緻,引發的摩擦和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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