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o sth. through sb. else;do by proxy] 為了某種目的而利用别人為自己做事
天禍許國,鬼神實不逞于 許君,而假拜寡人。——《左傳·隱公十一年》
(1).借他人之手來達到自己的目的。《書·伊訓》:“皇天降災,假手于我有命。”《左傳·隱公十一年》:“鬼神實不逞于 許 君,而假手于我寡人。”《三國志·魏志·張邈傳》:“諸将謂 布 曰:‘将軍常欲殺 備 ,今可假手於 術 。’” 宋 秦觀 《王導論》:“ 靈公 之死,雖假手於 穿 ,實 盾 志也。” 清 戴名世 《老子論上》:“嗚呼! 孔子 之道不能以教天下,而必假手於佛,吾嘆之久矣。” 柳青 《創業史》第二部第十三章:“ 姚士傑 是傻瓜嗎?他喜歡新社會嗎?他想破壞燈塔社,他能直接上手嗎?他當然要假手别人。”
(2).特指請人代筆。《後漢書·陽球傳》:“亦有筆不點牘,辭不辯心,假手請字,妖僞百品。”《隋書·儒林傳·劉炫》:“至於公私文翰,未嘗假手。”《說唐》第十二回:“原來 楊公 的一應書劄,都假手於 李靖 。” 毛6*澤6*東 《反對本本主義》:“要自己做記錄,把調查的結果記下來,假手于人是不行的。”
(3).稱科舉考試中代人作文的人。 唐 張鷟 《朝野佥載》卷一:“選司考練,總是假手冒名,勢家囑請。” 宋 洪邁 《夷堅甲志·沉持要登科》:“時挾書假手之禁甚嚴。”
關注詞典網微信公衆號:詞典網,回複:假手漢語 快速查詢。
"假手"是漢語中具有多層含義的複合動詞,其核心語義可歸納為以下三方面:
一、本義與詞源 "假"即借用,"手"指代行為主體,《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借他人之手完成某事"。該詞最早見于《尚書·仲虺之诰》"天乃錫王勇智,表正萬邦,缵禹舊服,茲率厥典,奉若天命",其中"假手"概念已隱含天人關系中的間接作用方式。
二、引申義項
三、文化認知 儒家倫理強調"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論語·裡仁》),這種價值觀使"假手"行為常帶有消極評價。明代《增廣賢文》"求人不如求己"的訓誡,更強化了中華文化對親力親為的推崇。
(參考來源:《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年版;《資治通鑒》中華書局點校本;《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20年版)
“假手”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借助他人之力實現自身目的。以下是詳細解釋:
古代典籍:
曆史演變:
該詞隱含“間接性”與“目的性”,需結合語境判斷褒貶。例如,委托他人完成專業事務(如法律代理)屬中性,而推卸責任則含貶義。
如需更多例句或曆史用例,可參考《左傳》《後漢書》等文獻。
安流按眼白馬氐孛相嘈嗷操宰淳仁春秀刍議定風旗第一人稱鬥诤短襖督厲發胄忿颣墳壠福不重至,禍必重來負局仙符水各不相讓耕壟酣燕花闆肉華燈堅苦薦紳解散髻肌腹祭旗濟世愛民即席镌改居遊爛煮利觜龍庭媒贽命故磨壠末職難勝鉛華騎鶴更揚州人微望輕茸阘臊陁市舶庫石窌受傷壽終正寝順口鼠首偾事輸效四禅俗議兔客文弊骁卒下死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