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建立事業或功業。《國語·晉語八》:“夫爵以建事,祿以食爵,德以賦之,功庸以稱之。”《後漢書·胡廣傳》:“臣聞德以旌賢,爵以建事。” 李賢 注:“能建立事則與之爵。”
建事是漢語中的文言詞彙,現多用于書面語或特定語境,其核心含義圍繞“建立功業或創設制度”。以下是基于權威漢語工具書及古籍用例的詳細解釋:
《說文解字》釋為“立朝律也”,本義為“樹立法規”,引申為創立、設置(如建國、建制)。
甲骨文象手持工具形,本義指“職事、事務”,後擴展為事業、功績(如《論語》“敏于事而慎于言”)。
“建事”為動賓結構,在古籍中主要有兩層含義:
創立事業或功績
(指任用賢才建立功業以輔佐國家。)
(此處“建事”指制定赈濟政策的具體事務。)
設立制度或職官
(指設立官職并規範其職責。)
(強調創設制度需先規劃框架。)
典籍 | 原文節選 | “建事”釋義 |
---|---|---|
《尚書》 | 用劢相我國家,建事立功 | 建立功業 |
《漢書》 | 及建事以聞 | 制定政策事務 |
《周禮》 | 建事則掌其戒令 | 設立官職及規範 |
葉適《法度》 | 建事造業,必先定規模 | 創設制度 |
現代漢語中,“建事”一詞已罕見,其含義多由“創業”“建制”“立規”等替代。但在曆史文獻研究、文言翻譯等領域仍具學術價值,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創設性、制度性的核心特征。
參考資料:
“建事”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含義包含以下兩方面:
根據權威詞典解釋,“建事”指建立事業或功業,強調通過實際行動成就大事。例如《國語·晉語八》提到“爵以建事”,即通過封爵來激勵建立功業。
詞源與構成
由“建”(建立、籌備)和“事”(事情、事業)組成,最初用于描述通過努力達成目标的行為,如《後漢書》中“爵以建事”指授予爵位以表彰功業。
延伸用法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補充其為“為某件事做準備”,但此解釋較少見于古籍,可能是現代引申義。
“建事”核心含義為建立功業,多見于曆史文獻;現代也可引申為籌備事務。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更多文獻可參考漢典()或《國語》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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