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建立事业或功业。《国语·晋语八》:“夫爵以建事,禄以食爵,德以赋之,功庸以称之。”《后汉书·胡广传》:“臣闻德以旌贤,爵以建事。” 李贤 注:“能建立事则与之爵。”
建事是汉语中的文言词汇,现多用于书面语或特定语境,其核心含义围绕“建立功业或创设制度”。以下是基于权威汉语工具书及古籍用例的详细解释:
《说文解字》释为“立朝律也”,本义为“树立法规”,引申为创立、设置(如建国、建制)。
甲骨文象手持工具形,本义指“职事、事务”,后扩展为事业、功绩(如《论语》“敏于事而慎于言”)。
“建事”为动宾结构,在古籍中主要有两层含义:
创立事业或功绩
(指任用贤才建立功业以辅佐国家。)
(此处“建事”指制定赈济政策的具体事务。)
设立制度或职官
(指设立官职并规范其职责。)
(强调创设制度需先规划框架。)
典籍 | 原文节选 | “建事”释义 |
---|---|---|
《尚书》 | 用劢相我国家,建事立功 | 建立功业 |
《汉书》 | 及建事以闻 | 制定政策事务 |
《周礼》 | 建事则掌其戒令 | 设立官职及规范 |
叶适《法度》 | 建事造业,必先定规模 | 创设制度 |
现代汉语中,“建事”一词已罕见,其含义多由“创业”“建制”“立规”等替代。但在历史文献研究、文言翻译等领域仍具学术价值,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其创设性、制度性的核心特征。
参考资料:
“建事”是一个汉语词汇,主要含义包含以下两方面:
根据权威词典解释,“建事”指建立事业或功业,强调通过实际行动成就大事。例如《国语·晋语八》提到“爵以建事”,即通过封爵来激励建立功业。
词源与构成
由“建”(建立、筹备)和“事”(事情、事业)组成,最初用于描述通过努力达成目标的行为,如《后汉书》中“爵以建事”指授予爵位以表彰功业。
延伸用法
部分现代词典(如查字典)补充其为“为某件事做准备”,但此解释较少见于古籍,可能是现代引申义。
“建事”核心含义为建立功业,多见于历史文献;现代也可引申为筹备事务。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更多文献可参考汉典()或《国语》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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