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将帥帳下都督。《三國志·蜀志·馬忠傳》:“ 建興 元年,丞相 亮 開府,以 忠 為門下督。”《晉書·職官志》:“驃騎已下及諸大将軍不開府非持節都督者,品秩第二,其祿與特進同。置長史、司馬各一人,秩千石;主簿,功曹史,門下督……各一人。”
"門下督"是中國古代職官名稱,其詞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一、詞義解釋 "門下督"屬複合官職名,由"門下"與"督"構成。據《漢語大詞典》記載,"門下"指官署或府第的屬官群體,"督"則為督察、監督之意,合指主管門下事務的督察官員。
二、曆史源流 該官職始見于東漢時期,《後漢書·百官志》載其位列将軍府屬官,主掌親兵衛隊及儀仗事務。《中國曆代職官辭典》指出,魏晉時期職權擴展至軍需調度與文書傳遞,屬重要軍事僚佐。
三、職能演變
四、品秩定位 據《中國官制大辭典》考證,該職在漢魏時期屬中級武官,秩比六百石,至隋唐逐漸演變為地方軍政系統的屬官稱謂,宋代最終退出職官體系。
五、文獻例證 《晉書·職官志》明确記載:"諸将軍置門下督,掌親兵,主陳列。"印證其核心職能為軍事統領與儀仗管理,這一記載與現存漢畫像石中的武官儀仗圖可互為參證。
“門下督”是漢魏至晉代時期的官職名稱,其含義和職能在不同曆史階段有所演變。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門下督最初指将帥帳下的都督,屬于軍事或行政機構中的屬吏,主要負責兵衛管理、巡察治安等事務。該職位的全稱在漢代為“門下督盜賊”,後逐漸簡化為“門下督”或“督盜”等名稱。
漢代
作為郡國守相的屬官,門下督的職責包括維護地方治安、巡察盜賊,并承擔護衛、導從等工作。《三國志·蜀志·馬忠傳》記載,諸葛亮開府時任命馬忠為門下督,體現了其軍事輔助職能。
魏晉時期
門下督的職能進一步擴展,在骠騎将軍、車騎将軍等高級将領府中設置,品級為第七品,下屬包括錄事、書吏等,形成完整的行政體系。
南北朝及北齊
僅北齊清都郡保留此職,其他地區逐漸被其他官職替代。
部分現代解釋(如)将其引申為“師父對徒弟的督促”,這屬于詞義泛化或誤用。曆史上“門下督”并無教育相關含義,而是明确的軍事/行政職務。
如需更完整的職官體系分析,可參考漢典及《晉書》相關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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