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薦和征召。 元 辛文房 《唐才子傳·崔署》:“ 署 , 宋州 人,少孤貧,不應薦辟。” 明 高啟 《戴叔鸾入夏江山圖》詩:“歸隱初辭薦辟章,西風黃葉滿車箱。” 清 侯方域 《南省試策二》:“皇帝之所謂保舉者,求濟世之才也……保舉者,即古之薦辟也。”
薦辟是中國古代選拔官吏的重要制度之一,主要指通過推薦和征召的方式選拔人才。該制度最早可追溯至漢代,是察舉制的重要組成部分,與科舉制并行或交替使用。《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推薦征召入仕”,強調其作為人才選拔途徑的官方性質。
從詞源學角度分析,“薦”意為舉薦、推舉,《說文解字》釋為“獸之所食草”,引申為人才如草之豐美;“辟”通“避”,原指君主避開常規程式直接征召賢才,《周禮》注疏稱“辟除,謂特除其官”。二字組合形成特定政治術語,體現古代官僚體系的人才吸納機制。
在制度實踐層面,薦辟包含兩種形式:一是公卿大臣向朝廷舉薦人才(“薦”),二是皇帝直接下诏征召隱逸之士(“辟”)。《中國曆代官制》記載,漢代察舉科目中的“賢良方正”“孝廉”即屬薦辟範疇,被舉者需通過策問考核方可授官。唐代雖确立科舉制,但節度使等仍保有辟署僚屬的權力,形成“春官主科舉,冬曹掌铨選,藩鎮行辟召”的多元格局。
該制度在宋元時期逐漸式微,《宋史·選舉志》載,至景德年間已限定“諸路轉運使、知州等,歲舉所部吏才堪升擢者一人”,标志着薦辟權收歸中央。明清時期完全被科舉取代,僅存特科征召等殘餘形式。這一演變過程折射出中國古代選官制度從推薦制向考試制的轉型軌迹。
“薦辟”是古代中國的一種人才選拔制度,指通過推薦和征召的方式選拔官員。以下是詳細解釋:
“薦辟”由“薦”(推薦)和“辟”(征召)組成,意為通過推薦與官方征召相結合的方式選拔人才。這一制度常見于元、明、清等朝代,是科舉之外的重要選官途徑。
“辟”在此處讀作bì(注音:ㄅㄧˋ),指君主或官府的征召行為。部分資料标注為“pì”,可能是誤讀或方言差異,但權威詞典以“bì”為準。
薦辟強調舉薦與征召并行,通常由地方官員或名士推薦人才,再由朝廷考核後任用。這一制度補充了科舉的不足,但易受人情關系影響,後期逐漸被诟病。
如需進一步了解不同朝代的具體案例,可查閱《唐才子傳》《南省試策》等文獻來源。
敖夫倍多匾食别具一格裁當代課淡事典田頂額獨繭絲輔齶附卷釜竈公共財産鈎舌貫頤顧恨豪傑并起化力徽纏回聘火城檢約交口夾鉗解恥絜楹計蒙譏平九華帳擊棹劑子靓姝連星録牒名節盤囊賠樁擗膺其時權達全影鋭果僧伽彼閃賺盛氣淩人身火食油貪險挺卓統帶圖財害命鼧鼥晚半天兒危境無貸無施不可斜睨謝允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