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冊。《後漢書·黨锢傳·李膺》:“時侍禦史 蜀郡 景毅 子 顧 為 膺 門徒,而未有録牒,故不及於譴。” 清 唐孫華 《聞毀明逆閹魏忠賢墓》詩:“鉤黨悉名賢,録牒紛刊章。”
“録牒”是漢語中由“録”與“牒”組合而成的複合詞,多用于古代文獻或特定語境中,指代具有官方性質的登記冊或文書檔案。具體釋義如下:
詞義解析
“録”通“錄”,《說文解字》釋為“記之具也”,即記錄、抄寫或登記的工具;《漢語大詞典》進一步引申為“記載事物的冊籍”。而“牒”在《廣雅》中解作“書版”,指官方文書或簡劄,如唐代官員的“度牒”即身份憑證。兩者合稱時,多指官方對戶籍、財産、事件等内容的系統性登記冊(來源:《漢語大詞典》)。
曆史用例
該詞可見于部分明清地方志,例如“田産録牒”指記錄土地分配的官方檔案(來源:《辭源》修訂本)。清代《六部成語注解》中亦提到“録牒”為刑部案件卷宗的别稱,強調其法律效力。
現代演變
現代漢語中,“録牒”一詞已罕用,僅在研究古籍或特定學術領域(如法制史、檔案學)中出現,其功能逐漸被“檔案”“登記簿”等替代(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録牒”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來源解釋如下:
《後漢書·黨锢傳·李膺》
記載:“時侍禦史蜀郡景毅子顧為膺門徒,而未有録牒,故不及於譴。”
此處指景毅之子因未被列入名冊而免于受罰,體現“録牒”作為官方登記簿的功能。
清代唐孫華的詩作
《聞毀明逆閹魏忠賢墓》中提及:“鉤黨悉名賢,録牒紛刊章。”
此處“録牒”指被記錄的黨人名冊,帶有政治鬥争的曆史背景。
部分資料(如)将拼音标注為“dì dié”,但根據權威來源及古籍用例,正确讀音應為lù dié,可能存在筆誤或版本差異。
“録牒”是古代用于記錄人員信息的官方名冊,常見于曆史文獻中。其讀音和釋義需結合權威典籍及多來源互證,避免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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