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分而輕慢。《後漢書·史弼傳》:“竊聞 勃海王 悝 ,憑至親之屬,恃偏私之愛,失奉上之節,有僭慢之心。”
“僭慢”是一個漢語複合詞,其含義可從語素拆解和文獻用例兩方面解析。從構詞角度分析,“僭”本義為超越本分,《說文解字》釋為“假也”,指冒用上位者職權或名義的行為;“慢”則指輕忽、怠惰,《玉篇》訓為“輕侮也”。兩字組合後,“僭慢”特指既逾越身份界限又态度輕狂的複合失禮行為,常見于古代君臣、尊卑關系的語境描述。
該詞在曆史文獻中呈現明确用法特征。據《漢語大詞典》記載,“僭慢”最早見于《後漢書·孔融傳》:“既見操雄詐漸著,數不能堪,故發辭偏宕,多緻乖忤”,其中“偏宕”即含僭越傲慢之意。宋代《朱子語類》卷十三更明确指出:“僭慢之罪,在禮法尤為大戾”,強調其違反禮制規範的核心特征。
從語義演變觀察,該詞保留至今仍具書面語色彩,多用于批判性語境。現代《古代漢語詞典》将其釋為“越分而傲慢”,如《晉書·劉毅傳》“(王)濬既懷僭慢,又朝廷士多慕之”即屬典型用例,指涉對權威的冒犯性蔑視。其近義詞“驕僭”“狂悖”等詞群,均指向古代禮法制度下對等級秩序的破壞行為。
“僭慢”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來源解釋如下:
僭慢(jiàn màn):指越分而輕慢,即超越自身身份或地位應有的界限,表現出不敬、傲慢的态度。
曆史語境:
常見于古代文獻,描述對尊長、君主或禮制的冒犯。例如《後漢書·史弼傳》提到渤海王劉悝“失奉上之節,有僭慢之心”,即批評其逾越臣子本分且态度不敬。
行為表現:
既包含行為上的逾越(如僭用禮儀、稱號),也包含态度上的輕蔑,常用于指責他人對等級制度的破壞。
文學用例:
宋代韓維詩句“等威殊絕防僭慢”中,強調通過嚴格等級區分來防範越禮輕慢的行為。
“僭慢”多用于批評違反禮制規範、身份越界且态度不端的行為,具有鮮明的古代禮法色彩。如需進一步了解例句或文獻背景,可參考《後漢書》及宋代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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