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水或其他食物湯汁。 唐 谷神子 《博異志補編·鄭潔》:“百味之物,深所反側。然不如賜茶漿水粥耳,茶酒不如賜漿水,又貧居之易辨。” 宋 孟元老 《東京夢華錄·宰執親王宗室百官入内上壽》:“又生蔥韭蒜醋各一堞。三五人共列漿水一桶,立杓數枚。” 元 馬緻遠 《青衫淚》第二折:“容我與侍郎瀽一椀漿水,燒一陌紙錢咱。”
(2).一種飲料。類似米酒而味酸。又名酸漿。 明 李時珍 《本草綱目·水·漿水》﹝釋名﹞引 陳嘉谟 曰:“漿,酢也。炊粟米熱,投冷水中,浸五六日,味酢,生白花,色類漿,故名。” 明 李時珍 《本草綱目·水·漿水》﹝發明﹞引 朱震亨 曰:“漿水,性涼善走,故解煩渴而化滞物。”
漿糊。 明 阮大鋮 《燕子箋·誤畫》:“自嘆紅鸞不利,招了箇漿水寃家。”
漿水在漢語詞典中的釋義包含以下兩個主要義項,均具有明确的文化與曆史依據:
釋義:
漿水是中國西北地區特有的傳統發酵面食湯料,以蔬菜(如芹菜、芥菜)為原料,經面湯或米湯發酵制成。其味酸冽清爽,常用于制作"漿水面"或直接飲用,具有解暑、助消化的功效。
文獻依據:
釋義:
古代紡織業中,"漿水"指用草木灰或石灰調制的堿性溶液,用于浸泡布料以固色、增挺,屬染前處理工藝。
文獻依據:
漿水的飲食義至今活躍于西北方言與民俗中,如蘭州民諺"三天不喝漿水,走路還要喘氣";工藝義則多見于古代科技文獻,反映傳統手工業智慧。二者均體現漢語詞彙在生活實踐中的多維度演化。
漿水是一個多義詞,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理解,主要分為以下兩類:
泛指湯汁或飲品
指水或其他食物湯汁,也可指一種類似米酒的酸味飲料(又名酸漿)。這種解釋常見于古代文獻,如《博異志》提到“茶酒不如賜漿水”。
方言中的特定食物
在西北地區(如甘肅、陝西),漿水指以蔬菜(包菜、芹菜、蘿蔔等)或粟米為原料,經沸水燙煮後發酵制成的傳統食品。發酵後呈淡白色,微酸,可直接飲用或用于烹饪漿水面等特色菜肴。
制作方法
原料包括油菜、黃豆芽、土豆等,經沸水處理、加入酵母發酵而成。發酵過程需數日,成品需冷藏保存,避免變質。
中醫藥用價值
漿水在《本草綱目》等典籍中被記載為性涼、味甘酸,可調中和胃、化滞止渴,主治嘔吐、腹瀉、煩渴等症。但孕婦及體質虛寒者需慎用。
唐代文獻已提及漿水作為日常飲品,宋代《東京夢華錄》記載其在宴會中的使用,說明其曆史可追溯至千年前。現代西北地區仍保留其飲食文化,兼具實用與民俗意義。
如需更詳細的制作步驟或藥理分析,可參考權威中醫典籍或地方飲食文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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