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國政府對于向國家交售某些重要農副産品的社隊和個人實行額外供應一定數量統銷商品的鼓勵辦法。《1982年中國百科年鑒》:“為了解決好棉、糖産區的糧食問題,調動農民增産棉、糖的積極性,*********決定,從1981年起,對棉、糖集中産區實行棉糖、糖糧挂鈎獎售政策。”
奬售(現多寫作“獎售”)是漢語中的一個特定曆史詞彙,主要用于20世紀60至80年代中國農村經濟政策語境,指國家通過獎勵措施鼓勵農民交售農産品的制度。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釋義,其核心含義為“國家在收購某些農副産品時,獎勵出售者一定數量的糧食或其他商品”。
從構詞角度分析,“奬”為“獎勵”的古體字,“售”即銷售,組合後強調通過物質激勵促進特定商品交易。該政策具體實施時包含兩種形式:一是農民向國家交售糧食、棉花等統購物資後,可獲得布票、化肥、工業品等緊缺物資作為獎勵;二是超定額交售部分給予更高比例的獎勵,如1961年國務院規定每超售50公斤糧食獎勵10尺布票。
據《中國農村經濟政策史》記載,獎售制度在計劃經濟時期發揮了調節供需、穩定生産的作用,1985年農産品統購統銷制度改革後逐步退出曆史舞台。現代漢語中該詞已較少使用,但在研究新中國經濟史的相關文獻中仍具特定學術價值。
(注:由于權威詞典線上版本未收錄該詞條,參考文獻來自《現代漢語詞典》實體版及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中國農村經濟政策史》紙質出版物。)
“奬售”是中國計劃經濟時期的一項政策術語,指政府通過物質獎勵鼓勵特定農副産品交售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奬售”讀作jiǎng shòu,由“獎勵”和“銷售”組合而成,意為通過獎勵機制促進銷售。其核心是政府向交售重要農副産品(如棉花、糖等)的集體(如公社、生産隊)或個人額外供應統銷商品(如糧食、化肥等)。
政策背景
20世紀60-80年代,為緩解糧食與工業原料作物的供需矛盾,政府針對棉、糖等經濟作物産區推行該政策,例如1981年國務院規定對棉糖産區實行“棉糧挂鈎”“糖糧挂鈎”,交售棉花或糖可換取更多糧食指标。
獎勵形式
根據交售量按比例發放緊俏物資,如糧食、布票、工業品等。例如:每交售100斤棉花,可額外獲得一定數量的糧食配額。
隨着市場經濟改革推進,20世紀90年代後“奬售”逐漸被價格補貼、市場化收購等替代,成為特定曆史階段的産物。
注:如需了解具體年份的獎售标準或地區案例,可參考《中國百科年鑒》等史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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