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辨别品味。 葉聖陶 《未厭集·苦辛》:“又覺得新年裡的幾天總是去得太匆匆了,沒有拿來細細咀嚼,透骨地辨嘗它的滋味。”
辨嘗是由“辨”與“嘗”組合而成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通過細緻辨别以品鑒滋味或體察事物本質,強調認知過程中的分析與體驗結合。以下從漢語詞典學角度分層闡釋:
辨(《說文解字》)
本義為“判也”,即區分、判别。如《說文·刀部》:“辨,判也。從刀,辡聲。”引申為明察、識别,如《莊子·秋水》:“泾流之大,兩涘渚崖之間,不辨牛馬。”
來源:許慎《說文解字》中華書局影印本(2013)
參考:漢典“辨”字條目
嘗(《說文解字》)
原指“口味之也”,即用口品嘗滋味。《說文·旨部》:“嘗,口味之也。從旨,尚聲。”後擴展為體驗、試驗,如《左傳·僖公二十八年》:“晉侯在外十九年矣,險阻艱難,備嘗之矣。”
來源:許慎《說文解字》
參考:漢典“嘗”字條目
辨嘗屬動賓結構,融合“辨”的辨析能力與“嘗”的實踐體驗,常見于以下兩類語境:
感官品鑒
指通過味覺、嗅覺等感官辨别物質特性,尤用于飲食、藥材領域。
例:《本草綱目·序例》:“凡藥必先辨嘗其味,以定其性。”
來源:李時珍《本草綱目》人民衛生出版社(2005)
抽象體察
引申為對抽象事物(如人情、事理)的深入辨别與體會。
例:朱熹《朱子語類》卷十三:“須是辨嘗世間滋味,方知義理之甘。”
來源:黎靖德編《朱子語類》中華書局(1986)
《漢語大詞典》明确收錄“辨嘗”詞條:
辨嘗:辨别品味。
引《禮記·曲禮下》:“君命食,然後辨嘗。”鄭玄注:“先飯,示為君嘗食也。”
來源:羅竹風主編《漢語大詞典》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4)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雖未單列詞條,但“辨”與“嘗”的獨立釋義支持其複合語義: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現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2016)
古代文獻中,“辨嘗”常關聯禮儀與認知哲學:
禮儀實踐
《禮記》記載臣子為君主“辨嘗”食物以示忠敬,體現禮制中的責任分工。
來源:孫希旦《禮記集解》中華書局(1989)
認知方法論
宋明理學強調“格物緻知”,如王陽明《傳習錄》:“辨嘗萬物之理,即所以緻良知也。”
來源:王陽明著,鄧艾民校注《傳習錄校釋》嶽麓書社(2012)
當代語境中,“辨嘗”多用于:
注意:該詞屬書面語,日常交流中更常用“品嘗”“辨别”等替代。
(正文完)
“辨嘗”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綜合解釋:
基本含義
指通過辨别和嘗試來識别事物的真僞或品味,強調通過實際體驗和判斷來深入理解事物。例如,葉聖陶在《未厭集·苦辛》中寫道:“新年裡的幾天……沒有拿來細細咀嚼,透骨地辨嘗它的滋味”,體現了對事物細緻體驗的過程。
字義分解
使用場景
多用于文學或描述性語境中,表達對事物本質或細節的深入探索。例如:品鑒美食、分析複雜情感、評估藝術價值等場景。
近義與關聯概念
近義詞包括“品鑒”“體察”等,但“辨嘗”更強調“辨别”與“體驗”的結合,而非單純感受或判斷。
該詞融合了理性分析與感性體驗,常見于需要細緻觀察和深度理解的語境中。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用例,可參考葉聖陶作品或權威詞典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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