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告假。 宋 王禹偁 《賀雪表》:“臣方居假告,忽覩休祥,雖慙調燮之功,但樂豐登之望。”《元典章·吏部五·官員病患曹狀》:“假告事故,官員不報曹狀,罪犯一次,罰俸八兩。”
“假告”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來源信息具體分析:
告假(請假)
這是多數文獻中的常見釋義,尤其在古代官方語境中使用。例如:
僞裝控告(存疑釋義)
提出“假告”是僞裝告狀以實現欺騙目的的成語,但其他權威來源未提及此用法。此解釋可能為現代誤讀或特定方言用法,需謹慎參考。
建議:若在古籍或曆史文獻中遇到“假告”,優先理解為“請假”;若現代語境出現,需結合上下文判斷是否為特殊引申義。
《假告》是一個常見的詞語,指的是虛假的告訴或告誡。當某人故意說謊或編造事實來誤導他人,我們可以稱之為“假告”。
《假告》的拆分部首是“亻”和“告”,其中“亻”是表示人的部首,而“告”則是表示口的部首。該字的總筆畫數為14畫。
《假告》這個詞可以追溯到古代漢語,形成于民間口語中。它表示一種為了欺騙他人而虛假陳述的行為。
《假告》的繁體字為「假告」。在繁體字中,字形稍有變化,但仍保留了同樣的意思。
在古代漢字書寫中,「假告」的寫法與現代相似,主要區别在字形上略有變化。具體的字形變化需要參考古代文獻以确定。
1.他利用假告的方式獲得了更多的財富。
2.她被他的假告所迷惑,一度誤以為是真的。
1.假話:指的是虛假的陳述或陳述不實的事實。
2.告訴:指明、宣布或傳達某種信息給他人。
1.謊話:指的是故意編造或說出不真實的話來欺騙他人。
2.虛假:指的是與事實不符或沒有真實性的。
真告:指的是真實的告訴或告誡,與虛假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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