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刑徒奴隸,服勞役的犯人。《管子·輕重乙》:“今發徒隸而作之,則逃亡而不守。”《後漢書·隗嚣傳》:“民坐挾銅炭,沒入鐘官,徒隸殷積,數十萬人。”《三國演義》第六三回:“﹝ 彭羕 ﹞因直言觸忤 劉璋 ,被 璋 髠鉗為徒隸,因此短髮。”
(2).專指獄卒。 漢 司馬遷 《報任少卿書》:“當此之時,見獄吏則頭槍地,視徒隸則正惕息。”
“徒隸”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有兩層含義:
刑徒奴隸,服勞役的犯人
指因犯罪被判處勞役的犯人,屬于社會底層群體。例如:
專指獄卒
在特定語境下,也可指監獄中的看守人員。例如:
部分網絡解釋(如“徒弟學習隸書”)屬于誤讀,需結合權威曆史文獻理解其本義。
《徒隸》一詞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指一種行走、行走的狀态或把某人當作奴隸使喚。在古代,徒隸往往指那些沒有自由、受人控制的人。
《徒隸》一詞的拆分部首是“彳”和“隸”,其中“彳”為“行走”部首,“隸”為“奴隸”部首。這個字總共有12個筆畫,其中“彳”部有5畫,而“隸”部有7畫。
《徒隸》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至古代漢字的進化過程。它的字形最初描繪了一個人在行走的狀态,而後來則演變成了表示奴隸的含義。
《徒隸》一詞的繁體字為「徒隷」,是在簡化字改革之前所使用的寫法。
在古代,徒隸的漢字寫法可能會與現代寫法略有不同。古時候的寫法中,徒隸的字形可能更加貼近其意義,比如使用一些與“行走”相關的象形字。
1. 他一生都在徒隸的狀态下度過,沒有真正的自由。
2. 在古代社會,奴隸是徒隸的一種。
1. 徒步:指步行或用步行的方式進行旅行。
2. 隸屬:表示受某個組織、機構或人的管理、控制或支配。
3. 徒勞:形容付出的努力或行動沒有成果或收獲。
近義詞包括:奴役、護、俘、侍從、隸屬、執掌。
反義詞包括:自由、獨立、主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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