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歡呼起舞。極言歡樂。 唐 韓愈 《平淮西碑》:“ 蔡 之卒夫,投甲呼舞。”《宋史·河渠志三》:“靈祇懷柔,黎庶呼舞。”
呼舞是中國古代文獻中記載的一種儀式性肢體語言,其核心含義包含兩個層面的表達:
一、語義溯源 "呼舞"由"呼"與"舞"二字複合構成。《說文解字》釋"呼"為"外息也",本指人通過口腔發聲的動作,後引申為召喚、應答等義項;"舞"在甲骨文中象人持物而舞之形,《周禮·春官》注"舞者樂之容",特指伴隨音樂節奏的肢體律動。二字結合最早見于《尚書·益稷》"笙镛以間,鳥獸跄跄;箫韶九成,鳳凰來儀。夔曰:'于!予擊石拊石,百獸率舞。'"鄭玄注此段時引述"呼舞者,聲動而形隨之也"。
二、文化闡釋
祭祀功能:在商周祭祀儀軌中,《禮記·月令》記載"孟春之月,命相布德和令,行慶施惠,下及兆民。擇元日,命民社。命樂正入學習舞。乃修祭典,命祀山林川澤,犧牲毋用牝。禁止伐木,毋覆巢,毋殺孩蟲胎夭飛鳥,毋麛毋卵"(引自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文獻中心古典文獻庫),顯示呼舞作為溝通天人的媒介功能。
情感載體:漢代《白虎通義·禮樂篇》解析"樂所以必歌者何?夫歌者口言之也,中心喜樂,口欲歌之,手欲舞之,足欲蹈之",說明呼舞是情感外化的複合表達形态。唐代孔穎達在《五經正義》中特别指出:"呼者聲之發,舞者形之動,聲形相諧謂之禮成"。
三、當代承續 在非物質文化遺産領域,河南淮陽太昊陵祭典(編號Ⅹ-37)仍保留着"擊鼓呼天,踏足而舞"的古老儀軌,該儀式經國務院批準列入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具體儀程可參考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産網官方記錄。
“呼舞”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hū wǔ,由“呼”(左右結構)和“舞”(上下結構)組成,字面意為“歡呼起舞”,形容因極度歡樂而歡呼雀躍、手舞足蹈的狀态。
基本含義
指人們在極度喜悅時,通過歡呼和舞蹈表達情感的行為。例如唐代韓愈《平淮西碑》中記載:“蔡之卒夫,投甲呼舞”,描述士兵因勝利而歡呼起舞的場景。
古典文獻中的用例
現代延伸與造句
現代語境中,可用于比喻重大事件引發的熱烈反響,如:“群衆在街頭呼舞,慶祝勝利”(參考、8的造句示例)。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文出處或例句,可參考《平淮西碑》《宋史》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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