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種玩火的雜技。 宋 灌圃耐得翁 《都城紀勝·瓦舍衆伎》:“雜手藝皆有巧名:踢瓶、弄椀……燒煙火、放爆仗、火戲兒、水戲兒。”
“火戲兒”是漢語中一個具有地域特色的民間詞彙,其核心含義指代與火相關的娛樂活動或小型表演形式,常見于傳統節慶及民俗集會。根據《漢語方言大詞典》收錄,該詞在北方部分地區特指“通過燃燒材料形成短暫視覺效果的雜耍”,例如元宵節燈會上利用松香粉制造火花的技藝表演。
從構詞法分析,“火戲”二字構成動賓結構,強調以火為媒介的娛樂行為,後綴“兒”體現北方方言的兒化音特征。《北京土語辭典》中記載,清代京城廟會中已有“火戲兒”記載,主要指藝人用火折子、火藥等道具進行的街頭即興演出,具有“驚險取樂”的市井文化特征。
在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實踐中,“火戲兒”被納入傳統技藝類别。國家非遺數據庫顯示,河北井陉的“火戲兒”已被列為市級保護項目,其技藝包含鐵花飛濺、火馬奔騰等程式化表演,需配合特定口訣與安全操作規範。這類民俗活動既承載着祈福辟邪的古老信仰,也體現了民間智慧中對自然元素的創造性運用。
“火戲兒”是一個漢語詞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層主要含義:
指一種玩火的傳統雜技,常見于宋代民間表演。表演者通過控制火焰的形态和軌迹,展現技巧性動作,例如踢瓶、弄碗、燒煙火等(、、)。據宋代《都城紀勝·瓦舍衆伎》記載,這類雜技與“水戲兒”并列,是當時市井娛樂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京劇、豫劇等戲曲中,“火戲兒”發展為一種特技表演形式,通過燃燒火焰增強戲劇效果。演員借助火焰的形态變化表達情感或角色特點,例如用火把模拟戰鬥場景或烘托神話氛圍()。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表演形式或曆史演變,可參考《都城紀勝·瓦舍衆伎》等古籍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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