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晉 大書法家 王羲之 、 王獻之 的合稱。 唐 窦臮 《述書賦》:“ 元寶 剛直,兩 王 之次。骨正力全,軌範宏麗。”
“兩王”在漢語中并非一個固定收錄的詞典詞條,其含義需根據具體語境和構詞法進行解析。以下是基于權威漢語工具書及曆史文獻的詳細解釋:
“兩王”由數詞“兩”(表示數量二)與名詞“王”(指君主、最高統治者)組合而成。其基本含義指兩位君主或兩個王權實體。該結構強調“王”的複數概念及并列關系,常見于曆史叙述或特定稱謂中。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對“兩”與“王”的獨立釋義;《漢語大詞典》複合詞構詞規則分析。
周代“二王并立”
西周晚期至東周初年,周幽王被殺後,諸侯分别擁立周平王(宜臼)與周攜王(餘臣),形成“二王并立”局面(公元前770-750年)。此事件中“兩王”指代同時存在的兩位周天子,反映王權分裂狀态。
來源:《史記·周本紀》;《清華簡·系年》戰國竹簡文獻記載 。
宗法制度中的“二王後”
古代“興滅繼絕”禮制下,新王朝會冊封前兩代王朝的後裔為諸侯,稱“二王後”(如周封夏、商之後),以示尊崇。“兩王”在此引申為前兩代王朝的象征。
來源:《禮記·郊特牲》;唐代杜佑《通典·禮典》 。
領域并立的強者
在商業、文化等領域,“兩王”可比喻兩個勢均力敵的領先主體(如“手機市場的兩王争霸”),強調競争或共存關系。
來源:現代漢語語用習慣分析(《新華成語詞典》類比結構案例)。
特定專有名詞
來源:民政部《全國地名普查資料庫》;民俗學研究文獻。
《春秋左傳·昭公二十六年》:
“至于幽王,天不吊周,王昏不若,用愆厥位。攜王奸命,諸侯替之,而建王嗣,用遷郏鄏。”
注:此段隱含平王與攜王并立史實,“兩王”為後世史家概括用語。
來源:中華書局點校本《春秋左傳正義》 。
“兩王”屬語境依存型複合詞,需結合曆史背景或具體領域理解。其核心始終圍繞兩個并列的王權主體或頂尖實體展開,承載曆史叙事與文化隱喻功能。
“兩王”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含義如下:
指晉代著名書法家王羲之與王獻之的合稱。兩人為父子關系,在中國書法史上并稱“二王”(部分文獻中“兩王”與“二王”通用),代表書法藝術的巅峰成就。例如:
“兩王”最常用且明确的含義是書法家王羲之、王獻之的合稱,其他解釋需結合具體語境。如需了解更多書法史相關内容,可參考漢典、滬江詞典等高權威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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