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處事;辦理事務。《國語·周語中》:“恭所以給事也,儉所以足用也……以恭給事則寬於死,以儉足用則遠於憂。” 宋 曾鞏 《都知制》:“門闈房闥之間,朝夕給事,非謹信忠篤,烏可處斯任哉!”
(2).供職。《史記·衛将軍骠騎列傳》:“其父 鄭季 ,為吏,給事 平陽侯 家。” 唐 蘇鹗 《杜陽雜編》卷上:“而 朝恩 幼子曰 令徽 ,年十四五,始給事於内殿。上以 朝恩 故,遂特賜緑焉。” 清 陳康祺 《郎潛紀聞》卷一:“ 天聰 已前,鈞衡帷幄,悉任懿親,異姓儒臣,但令給事文館。”
(3).引申為侍奉。 明 謝肇淛 《五雜俎·事部四》:“ 東坡 讀《阿房宮賦》,至夜分猶不寐……有二老兵,皆 陝 人,給事左右,坐久,甚苦之。”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白于玉》:“有四麗人,斂袵鳴璫,給事左右。”
(4).官名。給事中的省稱。 唐 韓愈 《答劉正夫書》:“ 愈 於足下,忝同道而先進者,又常從遊於賢尊給事,既辱厚賜,又安得不進其所有以為答也。”《古今小說·沉小霞相會出師表》:“隻有一個 馬給事 ,天性絶飲。”
“給事”是一個古漢語詞彙,拼音為jǐ shì,主要包含以下四層含義:
處理事務;辦理事務
指對事務的處理和應對。例如《國語·周語中》提到“恭所以給事也”,強調恭敬是處事的原則。
供職
表示擔任職務或服務于某機構。如《史記·衛将軍骠騎列傳》記載“給事平陽侯家”,即指在平陽侯府供職。
引申為侍奉
由“供職”進一步引申出侍奉尊長或主上的含義,常見于古代文獻中。
官名
特指古代官職“給事中”的簡稱,始設于秦代,隋唐後屬門下省,負責審核政令、駁正違失。例如唐代曾改稱“東台舍人”。
如需進一步了解官職沿革或文獻出處,可參考《漢書·百官公卿表》《唐六典》等典籍。
《給事》是一個名詞,意為負責給皇帝和官員奏章的官員,也可泛指負責辦理文件訊問的官職。
該詞的拆分部首為“纟”(纟字旁),由3個筆畫構成。
《給事》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官制。漢代以後,設立了給事中的職位,由官員負責奏章的呈遞和處理。這個職位的名稱就是《給事》。
在繁體字中,給事的寫法為「給事」。
古代對于《給事》一詞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根據古籍記載,漢代時期寫作「給恣」。然而,在隋唐以後,「恣」漸漸變為了俗體字「事」,于是「維恣」的寫法逐漸被取代,改用了現在的「給事」。
1. 他曾擔任朝廷的給事官,奏章處理得非常得當。
2. 給事官每天要處理大量的文件和奏章。
給事官、給事院、給事中。
奏事、上奏、奏章、奏疏。
奏事者、兒女皆可養、無饑孤寒。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