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诙諧奇詭。《新唐書·和逢堯傳》:“ 逢堯 詼詭,當大事敢徼福。”《宋史·劉昌言傳》:“ 昌言 捷給詼詭,能揣人主意,無不稱旨。”
(2).荒誕怪異。 清 朱琦 《感事》詩:“兵驕或食人,傳聞日詼詭。”
“诙詭”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包含兩層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诙諧奇詭
指言語或行為既幽默風趣又帶有奇特、出人意料的風格。例如《宋史·劉昌言傳》提到“昌言捷給诙詭,能揣人主意,無不稱旨”,形容其言辭機敏且風格獨特。
荒誕怪異
用于描述事物或傳聞離奇、不合常理。如清代朱琦《感事》詩中的“兵驕或食人,傳聞日诙詭”,即指流言荒誕駭人。
如需進一步了解例句或古籍出處,可參考《新唐書》《宋史》等文獻。
《诙詭》是一個形容詞,意指言語或行為幽默、滑稽而不尋常或難以理解。它通常用來形容人或事物具有出乎意料的幽默或古怪的特點。
《诙詭》的拆分部首是言,筆畫數為九畫。
《诙詭》最早出現在《漢書·河水傳》中,原文是“微瀾之利,思與水鬼诙詭”,意為微小而精巧的技藝,可以與水鬼進行幽默诙諧的互動。
《诙詭》的繁體字是「詼諧」。
在古時候,「诙詭」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它的舊字形為「詼詡」,其中「詼」表示幽默、滑稽,「詡」表示古怪、離奇。後來經過簡化,才演變成現在的寫法。
1. 他的幽默表演總是充滿了诙詭的情趣,讓觀衆捧腹大笑。
2. 這個故事結束得太突然,毫無預兆,真是太诙詭了。
3. 電影中的情節詭計多端,充滿了诙詭的奇思妙想。
1. 诙諧:形容言談或行為有趣,引人發笑。
2. 詭秘:形容離奇、神秘,超乎尋常的。
3. 詭計:指用欺騙或狡猾手段達到目的的計謀。
1. 滑稽:形容言行可笑,引人發笑。
2. 古怪:形容行為或思想離奇奇特,不合常規。
3. 幽默:形容富有機智、俏皮,引人發笑。
1. 嚴肅:形容态度莊重,不苟言笑。
2. 嚴謹:形容思維嚴密,言行穩妥。
3. 正經:形容言行認真,不輕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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