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劄子。 宋 歐陽修 《歸田錄》卷二:“ 唐 人奏事,非表非狀者謂之牓子,亦謂之録子,今謂之劄子。”參見“ 劄子 ”。
“録子”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來源解釋如下:
録子(拼音:lù zǐ)指唐代的一種奏事文書形式,即“劄子”。根據宋代歐陽修《歸田錄》記載,唐代官員奏事時,若内容既非表也非狀,則稱為“牓子”或“録子”,宋代改稱“劄子”。
可參考歐陽修《歸田錄》卷二,其中明确提到該詞的演變。
《録子》是一個漢字詞語,它的意思是指記錄下來的東西,特指通過錄音、錄像等方式記錄下來的聲音或影像。
《録子》的部首是金字旁(钅),筆畫數為16畫。
《録子》是繁體字的寫法,相對應的簡體字是《錄子》。
在古時候,漢字《録子》的寫法是「錄子」。繁體字的形式在曆史演變中有所變化。
1. 他用手機錄下了小狗可愛的叫聲。
2. 我們需要一台錄音機來記錄會議内容。
1. 錄音:記錄聲音的行為。
2. 錄像:用攝像機記錄影像的行為。
3. 錄制:進行錄音或錄像的動作。
1. 記錄:指将信息或數據保留下來以備查閱或使用。
2. 記憶:指人或物長期保持的經驗、知識或感覺情景。
1. 恢複:指從損傷、疾病或其他不良狀态中恢複到原有的狀态。
2. 忘記:指遺忘、失去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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