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 宮女官名。地位次于皇後而在貴妃之上。 清 梁章鉅 《稱謂錄·列宮》:“本朝皇貴妃,位在貴妃上,貴妃位在妃上。冊封之禮,皇貴妃以冊寳,貴妃以冊印。”《清史稿·輿服志三》:“皇貴妃金寳, 清 漢 文玉筯篆,蹲龍紐,平臺,方四寸,厚一寸二分。”《清通志·谥略三》:“皇貴妃佐理内政有年,淑德彰聞,宮闈式化。”
皇貴妃是中國古代宮廷妃嫔制度中的高級封號,其地位僅次于皇後,屬于“内命婦”等級中的最高品階之一。該稱謂最早見于明代,至清代形成定制,成為皇帝授予寵妃或特殊功勳嫔妃的尊貴稱號。根據《明史·後妃傳》記載,明宣宗時期始設皇貴妃,清代沿襲此制并細化為獨立等級。
在職能層面,皇貴妃具有協理六宮事務的權限,可代皇後行使部分管理職責。例如《清實錄》載康熙朝孝懿仁皇貴妃曾“攝六宮事”,其服飾儀仗、年例俸銀均高于普通貴妃。現代學者通過故宮博物院藏《皇貴妃金冊》實物考證,其冊封典禮規格僅次于立後大典,需經禮部拟定儀注、工部鑄造金冊。
該制度的設立既體現封建王朝“母儀天下”的禮法思想,也暗含制衡後宮權力的政治意圖。據《國朝宮史》記載,清代共冊封27位皇貴妃,其中超過三分之一為追封,折射出該封號作為帝王情感表達與政治平衡工具的雙重屬性。
關于“皇貴妃”的詳細解釋如下:
皇貴妃是中國古代皇帝妃嫔的等級之一,地位僅次于皇後,高于貴妃。該稱號始于明朝,明宣宗朱瞻基的孫氏是曆史上首位皇貴妃。清朝沿用此制度,明确規定皇後之下設皇貴妃一人,作為後宮的第二等級。
該詞也衍生為成語,比喻在某一領域地位崇高、備受重視的人物。
總結來看,皇貴妃既是後宮的實際管理者,也是皇權與家族利益的紐帶,其存在深刻反映了古代宮廷的權力結構與等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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