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镖客。舊時受雇以保護人財安全的有武功的人。 清 吳熾昌 《客窗閑話·難女》:“自置洋船五,在東西洋貿易,每船必有标客。” 梁啟超 《中國地理大勢論》:“ 燕 齊 之交,其慓悍之風猶存。至今響馬标客,猶椎埋俠子之遺。”
标客是漢語中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曆史詞彙,主要存在以下兩種解釋:
指自我标榜或借他人标榜以謀利者
此含義源于“标”的動詞義項(标明、标榜)與“客”(指人)的組合。指那些刻意宣揚自身才能或借助他人名聲擡高自己身份,以謀求利益(如獲得賞識、職位或錢財)的人。該詞帶有貶義色彩,常見于古代文獻中對浮誇之士的批判。
來源依據:《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收錄該義項,釋義為“謂标榜自己以謀利之人”。參考鍊接:漢典網“标客”詞條(注:漢典網整合了《漢語大詞典》内容)。
指明代地方私人武裝“标槍手”或其頭領
此含義特指中國明代中後期,在江南等地區出現的由地方士紳、富戶雇傭或組織的私人武裝力量,因其成員常使用标槍作為武器,故稱“标客”或“标槍手”。他們主要負責保護雇主的人身財産安全、維持地方治安,有時也參與官方組織的軍事行動(如抗倭)。此義項具有特定的曆史背景。
來源依據:《辭源》(商務印書館)在相關曆史詞條及明代史料研究中對此有明确記載。例如,範中義《明代軍事史》及顧誠《南明史》等著作中提及地方武裝“标客”的活動。參考鍊接:國學導航 - 《明史》相關記載(可檢索明代兵志、列傳中涉及地方武裝的内容)。
“标客”一詞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核心含義或指向通過标榜謀利之人(行為屬性),或指向明代特定的地方武裝成員(曆史身份),體現了漢語詞彙在曆史演變中的豐富性。
“标客”是一個具有曆史色彩的詞語,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細微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解釋:
“标客”即“镖客”,指舊時受雇以保護人員或財物安全、具備武功的從業者。這類人物常見于明清時期,主要負責押送貴重物品或保障商旅安全,類似于現代安保人員。
部分資料提到“标客”作為徐州某公司的微金融創新服務平台名稱,但此用法屬于特定領域術語,需結合上下文理解。
清代文獻中,“标客”常與“響馬”(盜匪)對應出現,體現其維護商道安全的職能。例如:“标客猶椎埋俠子之遺”,暗示這一職業可能承襲古代俠士傳統。
“标客”核心含義為古代專業保镖,兼具武力與契約精神,其文化形象在武俠文學中亦有體現。若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客窗閑話》《中國地理大勢論》等文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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