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斥候之長。 漢 代邊境主管偵察、報警的官員。《居延漢簡甲編》第七一四片:“ 吞遠 候長一,主吏七人,卒十八人。” 郭沫若 《奴隸制時代·漢代政權嚴重打擊奴隸主》引 居延漢 簡:“候長 觻得 廣昌裡 公乘 禮忠 年卅。” 郭沫若 注:“‘候長’是斥候之長。”
“候長”是古代軍事職官名稱,特指漢代邊塞防禦體系中的基層指揮官。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候”為偵察、警戒之義,“長”即統領者,二者合稱指負責管理烽燧、監督邊防警戒事務的軍官。其職責包含巡查轄内烽燧、傳遞軍情、管理戍卒等,隸屬于“候官”之下,管轄範圍約涵蓋五至十個烽燧據點。
從出土文獻《居延漢簡》記載可見,候長需每日記錄“日迹簿”,彙報轄區巡邏情況,并定期呈遞“戍卒名籍”等文書。如簡牍中“肩水候長王憲”的署名,印證了該官職在漢代張掖郡等邊郡的實際運作。學者陳夢家在《漢簡綴述》中指出,候長與“燧長”形成層級管理體系,前者秩級約為百石,管轄約三十名戍卒,構成漢代烽燧制度的核心環節。
在軍事地理層面,候長駐地位于“部”級防區(如敦煌郡宜禾部),《後漢書·百官志》将其納入“邊郡太守”統領的屯兵系統。現代考古發現顯示,甘肅甲渠候官遺址出土的符券、兵器等實物,進一步佐證了候長在邊塞防禦中的實際職能。
“候長”是漢代軍事體系中的官職名稱,具體含義和背景如下:
“候長”指斥候(偵察兵)的長官,主要負責邊境地區的偵察、警戒和報警工作。該職位在漢代邊防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常見于《居延漢簡》等漢代文獻記載。
漢代邊防體系中,“候長”與“亭長”“燧長”等職位共同構成多級警戒網絡,反映了漢代對邊疆防禦的高度重視。其職能類似現代邊防部隊的偵察連長,但管轄人數較少,更側重情報傳遞功能。
(注:更多原始文獻可參考《居延漢簡》及郭沫若相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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