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ess cook] 舊時在機關、學樣、軍隊的廚房中挑水、做飯的人
亦作“ 夥夫 ”。舊指軍隊、機關、學校等單位中挑水、做飯的人。 毛6*澤6*東 《井岡山的鬥争》:“從軍長到夥伕,除糧食外,一律吃五分錢的夥食。” 沙汀 《記賀龍》:“你看看我們那些夥伕馬伕吧!” 柳青 《銅牆鐵壁》第三章:“區秘書 尚生光 和夥夫 老王 下來, 金樹旺 和 曹安本 就在另一眼窰裡,同他們商量給客人做飯的事。”參見“ 火夫 ”。
見“ 夥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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夥夫(huǒfū)是漢語中對特定職業人員的傳統稱謂,其核心含義指在集體夥食單位(如軍隊、工廠、學校等)專職從事炊事工作的人員,即“廚師”或“炊事員”的舊稱。以下從權威漢語詞典角度進行詳細解釋: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定義:“舊指在機關、學校、部隊等集體夥食單位中做飯的人。” 該釋義強調其服務于集體餐飲機構的屬性,并标注“舊指”,體現詞彙的時代特征。
《漢語大詞典》
釋義:“專司燒火做飯的人。多指在團體、單位中擔任炊事工作的人。” 突出其職業分工(燒火做飯)及服務場景(團體單位),涵蓋更廣的社會角色。
《辭海》(第七版)
解釋:“亦稱‘火夫’。指集體夥食單位中負責烹饪的工人。” 明确點出“火夫”這一同源異形詞,反映用字演變(“夥”為後起替代字)。
“夥”原為“火”的俗字,因炊事與“火”密切相關,後加“人”旁分化出“夥夫”,專指炊事者。《說文解字》未直接收錄“夥”,但“火”部字多與燃燒相關,間接印證職業關聯。
明清文獻中常見“火夫”指代炊事者或司爐工,近代隨漢字簡化與詞義分化,“夥夫”成為主流書寫形式,多用于軍事、勞工群體語境。
夥夫在集體生活中承擔基礎保障職能,其工作涵蓋食材處理、烹饪、竈火管理等,是維系群體運轉的重要崗位。
該詞帶有鮮明曆史印記,現代漢語中更常用“炊事員”“廚師”等中性詞彙,而“夥夫”常見于曆史題材作品或特定方言區。
“夥夫”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含義如下:
指舊時在軍隊、機關、學校等集體單位中負責炊事工作的人員,承擔挑水、做飯等雜務。該詞帶有曆史色彩,常見于民國時期及更早的文獻中。
建議需要具體曆史場景使用時,可參考權威詞典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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