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in theme] 大旨,宗旨。見“宏旨”
大旨,宗旨。 南朝 梁 王筠 《答釋法雲書》:“竊聞僾然有見,禮典之格言;今則不滅,法教之弘旨。”
"弘旨"是漢語中較為少見的詞彙組合,現多認為屬于"宏旨"的誤寫形式。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及漢典網釋義,該詞的正确解釋如下:
一、基本釋義 正确詞形應為"宏旨",指事物的主要宗旨或根本意圖,多用于書面語境,如"無關宏旨"表示與核心要義無關。該詞由"宏"(廣大、深遠)與"旨"(意圖、目的)組合而成,最早見于清代文獻,如紀昀《閱微草堂筆記》中"斯言得其宏旨"。
二、詞源解析 "宏"字在《說文解字》中釋義為"屋深響也",後引申為宏大、廣博;"旨"字甲骨文形似匙取食物,本義為美味,後衍生出意圖、主旨的含義。二字組合成詞,強調對核心思想的概括性表達。
三、典型用法 現代漢語中常見于學術著作與公文,例如:
四、常見誤寫辨析 部分文獻中将"宏旨"寫作"弘旨",源于"弘""宏"二字古漢語中均有"大"的義項。但根據《第一批異形詞整理表》(2002年),現代規範用法應為"宏旨","弘"更多用于"弘揚""恢弘"等動詞性語境。
五、權威參考
“弘旨”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釋:
“弘旨”由“弘”(廣泛、普遍)和“旨”(主旨、意圖)組成,本義指廣泛宣揚政令、思想或主張,強調普及和推廣的重要性。現代多寫作“宏旨”,表示核心宗旨或主要精神。
“弘旨”既保留古漢語中“廣泛傳播”的動态含義,也衍生出“核心宗旨”的靜态意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南朝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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