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前的妻子。《漢書·朱買臣傳》:“入 吳 界,見其故妻,妻夫治道。”亦指棄婦、孀婦。 唐 杜甫 《促織》詩:“久客得無淚,故妻難及晨。” 仇兆鳌 注:“故妻,指棄婦、孀婦言。”
“故妻”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基本定義
指從前的妻子,即因離異、喪偶或其他原因不再保持婚姻關系的配偶。例如《漢書·朱買臣傳》記載:“入吳界,見其故妻,妻夫治道”,這裡的“故妻”即指朱買臣的前妻。
延伸含義
在文學語境中,該詞也可代指棄婦或孀婦。如唐代杜甫《促織》詩雲:“久客得無淚,故妻難及晨”,仇兆鳌注解為“故妻,指棄婦、孀婦言”。
用法特點
該詞兼具客觀描述(前妻)與情感色彩(被棄/喪偶),需通過上下文進一步明确具體指向。
《故妻》是一個由兩個字組成的詞語。其中,《故》表示曾經的、過去的意思,《妻》表示妻子。
《故妻》中,《故》的部首是“⺮”,它由兩個筆畫組成;《妻》的部首是“女”,它由三個筆畫組成。
《故妻》是一個中文詞語,源自古代漢語。它用來形容已逝去的妻子。
《故妻》的繁體寫法是「故妻」。
在古時候,漢字《故妻》的寫法是「故妻」。
1. 那個悲傷的老人常常默默地想念着他的故妻。
2. 他常常翻看着照片,回憶起與故妻的美好時光。
1. 故居:曾經居住過的房屋。
2. 故鄉:出生或長期居住的家鄉。
故人、先妻
新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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