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應當;應該施行。 宋 周密 《齊東野語·山陵使故事》:“自 唐 至於 五代 故事,山陵使事訖,合行求去。” 明 張居正 《陳六事疏》:“凡各衙門章奏奉旨,有某部看了來説者,必是緊關事情,重大機務,有某部知道者,雖若稍緩,亦必合行事務。”
“合行”一詞的含義需結合不同語境區分理解,主要存在以下兩種解釋:
一、古代公文用語(主流含義) 表示“應當施行”或“應該執行”,常見于宋明時期的官方文書。例如:
二、現代成語衍生義(較少見) 由“合作”與“行動”組合而成,強調團隊協作的重要性,指“人們在行動中相互配合”。但此用法在權威古籍中未見明确記載,可能為現代語境下的延伸解讀。
使用建議:在解讀古文或曆史文獻時,優先采用“應當施行”的釋義;現代場景若使用“協作行動”含義,需注意語境清晰以避免歧義。
《合行》是一個漢字詞語,表示同行、共同行動的意思。
《合行》這個詞的部首是“ㄐ一”(口字旁),總共有10畫。
《合行》這個詞來源于古代漢語,在現代漢語中仍然使用廣泛。
在繁體字中,《合行》的寫法一樣。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合行》的寫法與現代漢字略有不同,但整體結構相似。
他們一起合行去參加會議。
1. 合作:共同努力,合力去做某件事。
2. 行動:行走、行進,進行某個動作。
3. 合作夥伴:互相合作的夥伴。
4. 合理:合情理,符合常理。
合力、合作、協作、聯合。
分離、分行、獨行。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