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符合,契合。指論說的道理與事實相符。辨,通“ 别 ”。《荀子·性惡》:“凡論者,貴其有辨合、有符驗。” 楊倞 注:“辨,别也……言論議如别之合如符之驗然,可施行也。” 章詩同 注:“辨,通‘别’。别,古代借貸所用的一種憑證,别之為二,兩家各執其一。”
辨合是古漢語中的複合詞,指通過辯論、辨析使觀點或事實相互印證、契合。其核心含義強調在論辯中實現邏輯自洽與事實統一,多見于先秦諸子文獻,尤以荀子論述最為典型。
字義溯源
二字組合後,指通過辨析使理論與實際相契合,如《荀子·正名》所言:“辨合符驗,坐而言之,起而可設,張而可施行。”
哲學内涵
在荀子思想中,“辨合”是認知真理的關鍵方法:
“凡論者,貴其有辨合、有符驗。故坐而言之,起而可設,張而可施行。”
——強調理論需經辯論驗證(辨)且符合實際(合),方能轉化為實踐。
《荀子·性惡》:
“凡古今天下之所謂善者……必待聖王之治、禮義之化,然後皆出于治、合于善也。故善言古者必有節于今,善言天者必有征于人。凡論者,貴其有辨合、有符驗。”
此處以“辨合”論證禮義教化需通過實踐驗證其有效性。
王先謙《荀子集解》注:
“辨合即辨析綜合,謂推理論事必求契合實際。”
進一步闡釋其方法論意義。
“辨合”概念可對應邏輯學中的論證有效性(validity)與法學中的證據鍊閉合(chain of evidence),強調推理與事實的雙重驗證。其思想内核仍影響當代學術論證範式,如胡適“大膽假設,小心求證”即暗合此理。
參考文獻來源
“辨合”是戰國時期荀子提出的哲學概念,主要強調理論與事實的契合性。以下是詳細解釋:
“辨合”指符合、契合,即論說的道理需與客觀事實相一緻。其中“辨”通“别”,原指古代借貸憑證的分合驗證,引申為對事物本質的區分與綜合。
符驗思想
荀子主張“凡論者,貴其有辨合、有符驗”(《荀子·性惡》),強調理論需通過實踐驗證,如符契相合般可靠。
批判性應用
他曾批評孟子“性善論”缺乏辨合符驗,認為其理論“不可施行”,體現了對空談的否定。
這一概念體現了荀子“知行合一”的樸素辯證思維,對後世儒家思想發展及中國古代邏輯學有重要啟發。
“辨合”不僅是理論驗證标準,更是一種融合邏輯分析與實踐檢驗的思維方法,反映了荀子哲學的現實主義傾向。
殡棺材女漕計撤調誠忠車轉代終東沼高蹑庚信公諱姑老爺顧命大臣鴻章钜字歡迸亂跳講史簡緩讦谏濟事九弄啾喧伎藝郡朝軍訓開去量己流星雨李園蟒緞牡蒙内閑炮艇遷廟氣哺哺瓊戶犬兔俱斃柔蝡肉頭厚如入無人之境饍禦生肖錢折消十不閑兒屍盟實生苗松柏之壽特寫鏡頭甜蜜蜜汀濆銅絲銅盞投射弚佗頑固堡壘無心雲鄉魂祥石鮮犞小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