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呵禁衛護,使侵淩者不得近。 唐 李商隱 《骊山有感》詩:“驪岫飛泉泛暖香,九龍呵護玉蓮房。” 宋 範成大 《小峨眉》詩:“降 商 訖 周 謹呵護,磬氏無敢加鐫彫。”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薛慰娘》:“女在墓,為羣鬼所淩, 李翁 時呵護之。” ********* 《文學的曆史動向》:“詩,它一面對主流盡着傳統的呵護的職責,一方面仍給那些新花樣忠心的服務。”
(2).指(神靈)庇護,保佑。 宋 侯寘 《水調歌頭·題法華台》詞:“山鬼善呵護,千載照層巒。” 清 采蘅子 《蟲鳴漫錄》卷二:“羣感佛力呵護,香火日盛。” ********* 《倫敦被難記》第四章:“以是而予知禱告之誠……以是而予知上帝固默加呵護者也。”
“呵護”在現代漢語中是一個具有情感色彩的動詞,指以細緻、謹慎的态度保護人或事物免受傷害,常用于表達對弱小、珍貴對象的關切。以下是基于權威漢語研究資料的詳細解析:
基本釋義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呵護”指“精心愛護、保護”,強調行為主體通過持續關注和行動避免對象受到外界侵害。其詞性為及物動詞,常搭配“生命”“成長”“心靈”等抽象或具象名詞,如“呵護幼苗成長”“呵護孩子的創造力”。
詞源演變
《漢語大詞典》指出該詞最早見于唐代李商隱《骊山有感》詩句“九龍呵護玉蓮房”,原指神靈對聖物的守衛。宋代詞人辛棄疾将其擴展至人際關懷範疇,明清時期逐漸形成現代語義中“用溫柔力量守護”的核心内涵。
應用場景分析
現代語言學研究表明(《當代漢語情感動詞研究》),該詞在三個層面具有特殊價值:
《現代漢語同義詞辨析詞典》區分其與“保護”“愛護”的差異:“保護”側重物理防禦,“愛護”強調珍惜态度,而“呵護”更強調通過細膩、持續的行為維持對象的最佳狀态,如“呵護皮膚”比“保護皮膚”更突出日常養護的持續性。
“呵護”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hē hù,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核心含義
指對人或事物給予細緻、用心的愛護與保護,通常強調較強一方對較弱一方的照顧。例如父母對子女的關懷,或對珍貴物品的維護。
古典釋義
古漢語中,“呵護”有“呵禁衛護,使侵淩者不得近”之意,如唐代李商隱《骊山有感》中“九龍呵護玉蓮房”即用此義。
情感色彩
帶有主動、珍視的情感,如聞一多提到“詩對主流盡着傳統的呵護”,體現對文化傳承的重視。
適用範圍
既可用于具體對象(如“呵護兒童”“呵護植物”),也可用于抽象事物(如“呵護夢想”“呵護傳統”)。
該詞蘊含中華文化中“守護弱小而珍貴之物”的價值觀,常見于教育、環保、親情等語境,體現責任與溫情并存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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