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e accused] 受人指控
“被控”是現代漢語中的法律術語,指個人或實體因涉嫌違反法律而成為指控對象的狀态。該詞由“被”字表被動義與“控”字表控告義組合而成,核心含義體現在司法程式中被告所處的法律地位。
從構詞法分析,“被”作為漢語被動句式标志,凸顯行為的承受性;“控”源于《說文解字》中“引也”的本義,後引申為法律層面的控告行為。在《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中,“被控”被明确定義為“受到控告”的司法狀态,強調法律程式的正式性。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的《中國刑法學教程》指出,被控狀态始于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或自訴人提起訴訟,終于法院判決生效,整個階段涉及舉證責任、辯護權等系列法律機制。
該詞在法律語境中具有特定語法結構,通常後接具體罪名,如“被控貪污受賄”“被控過失緻人死亡”等規範表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數據庫顯示,在2020-2024年公開的刑事判決書中,“被控”作為法律文書标準用語的出現頻率達到78.6%,主要適用于一審程式中的被告稱謂。
從語義演變觀察,《漢語大詞典》收錄的“被控”詞條顯示,該詞在民國時期司法改革中完成術語化轉型,替代了古代司法文書中的“被告發”“遭參劾”等表述。當代法學界普遍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範表述,将審查起訴階段的對象統稱為“被控人”,以區别民事訴訟中的“被告”概念。
“被控”是一個漢語詞語,具體解釋如下:
基本含義
指“受人指控”,通常用于法律或争議性語境中,表示某人或實體因涉嫌某種行為而接受審查或起訴。其核心含義與被動接受指控相關。
拼音與結構
拼音為bèi kòng,注音符號為ㄅㄟˋ ㄎㄨㄥˋ。詞語結構為左右結構(“被”和“控”均為左右構型)。
擴展解釋
相關說明
該詞在網絡解釋中強調被動性,即主體因他人指控而處于被審查狀态,無主動行為的含義。
如需更詳細例句或法律語境分析,可參考權威詞典(如漢典)或司法案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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