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dispot;bully] 地方上無官職,但有財勢,不守法度,淩壓百姓的人
袁有豪民。—— 明· 高啟《書博雞者事》
(2) 又
遮豪民于道。
擁豪民馬前。
褫豪民衣。
有財有勢的人。《漢書·食貨志上》:“或耕豪民之田,見稅什五。” 顔師古 注:“言下戶貧人,自無田而耕墾豪富家田。”《新唐書·食貨志二》:“時豪民侵噬産業不移戶,州縣不敢徭役,而征稅皆出下貧。” 清 顧祿 《桐橋倚棹錄》卷十二:“豪民富賈, 楚 館 秦 樓,多争買之。” 郭沫若 《奴隸制時代·附論西漢不是奴隸社會》:“豪民一面做着大地主,一面兼營工商業。”
“豪民”是古代中國社會中的一個特定群體,其含義和特征可通過以下方面綜合解釋:
指地方上無官職但擁有財勢,且常不守法度、欺壓百姓的人。例如明代高啟《書博雞者事》中提到的“袁有豪民”,即典型的地方惡霸形象。
豪民的存在加劇了階級矛盾,如清代顧祿《桐橋倚棹錄》描述其與富商争奪資源,反映其對地方經濟的控制。
該詞在《漢書》《新唐書》等正史及明清文人筆記中多次出現,說明其作為社會問題的長期性。
豪民是古代基層權力真空下形成的特殊階層,憑借財富橫行鄉裡,成為封建社會治理的難點。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漢書·食貨志》或高啟原文。
豪民是一個由兩個字組成的漢字詞語。它的拆分部首是豕和立,總共有12個筆畫。
豪民一詞源于中國古代文獻,最早出現在《左傳·昭公二十年》中。它原本指的是富有豪爽的人民,具有豪放的性格和高尚的品德。在古代社會,豪民是社會地位較高、擁有一定財富、受人尊敬的人。
在繁體字中,豪民的寫法和簡體字相同。
古代漢字寫法多樣,豪民的古時漢字寫法也有一些變體。例如,有些文獻中使用“壕”代替“豪”,但其含義和用法都相同。
以下是使用豪民一詞的例句:
1. 他是這個村子裡的豪民,經常幫助窮人。
2. 豪民們紛紛捐款幫助災區的人們重建家園。
一些與豪民相關的組詞有:
1. 豪爽:形容一個人性格開朗、大方。
2. 豪放:形容一個人行為放縱、不拘小節。
3. 豪傑:形容一個人有勇氣和才幹。
與豪民意義相近的詞語有:
1. 豪壯:形容一個人或事物強壯、威武。
2. 豪放不羁:形容一個人行為放蕩、不受拘束。
3. 豪情壯志:形容一個人具有雄心壯志、豪邁的情感。
與豪民意義相反的詞語有:
1. 貧民:指貧窮的人民。
2. 卑民:指地位低下、貧賤的人民。
3. 悍民:指性格兇悍、殘暴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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